“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到脱贫攻坚的几个闪亮数字。
数字的背后是多种政策举措的合力。其中,有一点很关键,就是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
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了脱贫攻坚责任书。
签订责任书,就是立下了军令状。
立下军令状,就意味着要问责。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对综合评价好的8个省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在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个省,约谈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问题突出的4个省,约谈了分管负责同志。考核结果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2017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中,对被约谈的8个省份开展巡查,对其他14个中西部省份开展督查。
这种考核,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于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2月底前完成。
为了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倒逼真抓实干,确保脱贫质量,中央在严格考核工作上逐步推进: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进贫困县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减贫脱贫步伐,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2016年4月,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明确贫困县党政正职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原则上不得调离。脱贫摘帽后,仍要保持稳定一段时间。
2017年8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标志着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正式纳入脱贫攻坚考核。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实践证明,按照现有政策力度和工作力度,只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到2020年完全可以完成中央明确的脱贫攻坚任务。但是,必须看到,脱贫攻坚中还存在着脱贫质量不高、帮扶工作不实、扶贫措施不够精准、资金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必须较真碰硬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让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林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