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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美青海 山更青水更秀

2016年12月05日 11:17   来源:青海日报   

  王丽华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的“三江之源”,被誉为“中华水塔”,生态环境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青海的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作为“三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把生态保护作为青海省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提出了“推进绿色勘查开发,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思路。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保护重大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全省地勘工作布局,提出要全力推进绿色勘查开发,有效破解生态保护与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之间的矛盾,为全面实现青海省“十三五”总体目标和“131”总体要求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8年来,青海省安排各类非油气类地勘项目4152项次,累计投入地勘资金160.67亿元。地质勘查找矿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覆盖率由2007年的7%提高到44%;圈定各类异常、矿化线索5300余处,发现普查基地、矿产地187处,提交可供开发矿产地85处,新增资源储量达到前60年累积资源储量的60%以上,在全国陆域首次发现了“可燃冰”,发现了全国第二大镍矿——夏日哈木镍矿,初步形成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在东部地区通过农业地质工作,首次发现了富硒富锗土壤资源,为发展特色农业奠定了基础。

  资源的开发推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保护相关要求,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决停止并有序退出三江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产勘查开发活动,把地质勘查重点转移到地方政府支持、群众愿意、环境承载力强、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重点加强优势矿种、具有找矿潜力和国家紧缺矿种的勘查。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实施和谐绿色勘查

  2016年初,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推进绿色勘查开发专题工作会议, 推广“多彩模式”、“昆仑河经验”,以示范项目带动、推进绿色勘查工作。

  青海省地矿局牵头实施的东昆仑成矿带昆仑河整装勘查,一直作为东昆仑金矿找矿工作的主要突破口,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东昆仑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高原植被恢复缓慢,且勘查区及其周边又是重要旅游区,因此生态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该局将“环境管理体系”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将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求昆仑河沿岸各项目组,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对沿途河道及周边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对出现的道路病害及时治理。切实将地勘工作中各个环节生态保护落到实处,积累了绿色勘查经验。

  青海省有色地勘局在青南多彩地区率先实施绿色勘查,把地质勘查与生态保护、牧民利益、藏区和谐等要素有机结合,探索出在生态脆弱、藏民族聚集区、找矿远景区开展绿色勘查的“多彩模式”, 不仅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肯定、广大牧民的拥护和支持,还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找矿突破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强化绿色勘查开发

  助力精准扶贫脱贫

  青海省作为矿产资源大省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依托资源优势科学合理勘查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响脱贫攻坚战犹有可为。

  一是建立完善生态保护和矿产勘查开发标准,设立准入门槛,优先安排成矿条件好、生态环境适宜、群众支持、地方政府配合、勘查后具备开发条件及社会投资主体有意愿的项目,尽快出成果,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是探索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新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建立和完善资源勘查开发利益共享机制,争取地方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三是引导和督促矿产勘查和开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资源勘查开发与地方发展、群众致富互利共赢。

  四是绿色勘查试点项目与外部环境协调、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尊重工作区群众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积极主动帮助当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营造和谐勘查环境。

  开展“绿色勘查开发年”活动

  全力推进绿色勘查开发

  2016年,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开展“绿色勘查开发年”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办法和工艺技术等,最大限度减少勘查开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扰动,总结提炼出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勘查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及技术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旨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将绿色勘查开发理念深植人心,营造绿色勘查的良好氛围,逐步做到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中,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设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目标,优化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划定重点勘查开发区和禁止、限制勘查开发区,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等,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勘查开发项目一律不纳入规划。同时,要求各地勘主管局尽快选择不同地区、不同景观条件、不同矿种、不同工作阶段的项目,开展绿色勘查试点。在继续推进察尔汗、锡铁山等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础上,由点带面引导企业创建绿色矿山。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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