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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11县市签订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使用协议 拨付资金超15亿

2017年09月12日 13:5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12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加快推进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新疆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承接和拨付工作,指导新疆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签订14.39亿元低息贷款借款合同,相继完成37个县市融资资金筹集、资料审核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喀什地区11个县市的融资资金使用协议签订工作,拨付喀什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15.4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4.28亿元,专项建设基金2.2亿元,低息贷款9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的及时拨付,有效缓解了各县市项目资金使用压力,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新疆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数据表明,新疆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额将达到50.11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融资资金达到41.7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80%以上。这些融资资金主要包括地方债券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贴息贷款。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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