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6月13日讯 记者石鑫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讨论通过了新疆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标志着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正式进入开工实施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讨论通过的新疆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年度搬迁任务为3万人,计划总投资1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平均投资6万元。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必将有力推进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一历史性的工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细化措施,着力推进“七个一批”和“三个加大力度”,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七个一批”重要内容,是自然条件恶劣地区贫困人口脱贫的有效途径。
南疆四地州是中央统筹重点支持的“三区三州”之一,解决荒漠化等区域贫困问题尤为艰难。南疆四地州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匮乏,土地贫瘠,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突出。
2016年和2017年,国家安排自治区11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去年自治区经过两轮精准识别,调研论证,发现还有5万人处于高山、荒漠化恶劣区域,是脱贫攻坚拔寨的硬骨头。
在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下,有关地(州)、县(市)数月以来,对新增搬迁对象精准到村到户到人、落实实名制、安置点选址、安置方式比选、后续产业谋划等,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向有关地(州)、县(市)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总目标为统领,迅速开展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队伍选择,全面开工实施,科学安排工期,规范项目管理,扎扎实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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