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讯 记者吴秉泽 王新伟日前从贵州省财政厅获悉:贵州省已将下辖的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范围,20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只增不减。
根据今年4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各省(区、市)2016年开展试点的贫困县数量不低于辖区内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总数的三分之一。
据了解,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共有20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示范资金等。贵州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陈景德表示,通过统筹安排目标相近、用途类同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能有效改变以往涉农资金“安排零星分散、使用各自为政”的状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整体效应、规模效应。同时,统筹使用资金简化了审核审批流程和环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贵州在此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实行“省负总责、市州协调、以县为主”的工作运行机制,省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原则上30日内将中央及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切块下达到县,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试点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严禁以统筹整合的名义挪用资金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弥补办公经费或发放津贴补贴,或打造“盆景”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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