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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改革力度空前 扶贫资金审批权下放到县

2016年11月04日 15: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1月4日北京讯(记者 景远)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表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改革力度之大,在涉农资金改革历史上前所未有,是中央部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他指出,一方面中央部门要真正下放项目和资金权限,另一方面,贫困县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重点做好“接”和“用”的文章,切实防止“乱作为”。

  扶贫资金“碎片化”亟待整合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提前预拨制度,即每年9月底之前,按照当年扶贫资金投入70%的量,提前下拨到各地。

  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各级财政专项投入明显增加。然而,贫困地区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遭遇了一些难题。比如,由于上下权责不匹配,贫困县没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基层最知道自己哪儿疼,却没法开方抓药”;又如,专款专用的规定,“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一定程度上造成项目和资金“碎片化”使用,制约了精准扶贫措施的成效。

  今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要求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

  意见要求,2016年各省(区、市)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优先选择领导班子强、工作基础好、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贫困县开展试点,2017年推广到全部贫困县。

  中央部门“刀刃向内”试点放权

  此次试点的基本思路是:中央和省市级部门将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由贫困县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

  10月24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贫困县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及报备工作,各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当天,学习时报刊发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题为《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的署名文章。胡静林在文中指出,这项试点改革力度之大,在涉农资金改革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试点要求中央部门不仅要把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交给试点贫困县,而且要花更大精力加强管理和服务,这实质上是有关部门‘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也是各部门从服务扶贫大局出发,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胡静林写道。

  一方面,中央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为贫困县资金整合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充分授权,为整合试点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试点工作得到多个中央部门的积极响应。审计署、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扶贫办、国家民委相继制定出台了本部门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旅游局也在有关文件中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对试点设置一定的容错空间”

  胡静林文章指出,就贫困县而言,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往涉农资金整合不够彻底,基层既担心整合后部门削减投入,又担心“打酱油的钱买醋”被追责,个别的还以此为借口不作为。对此,审计署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明确表示“对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继续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专款专用’等为借口,造成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效果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坚决曝光,促进各级各部门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中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彻底打消了贫困县开展试点的顾虑。

  “我们认为,任何改革的推进,都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炼经验的渐进过程。试点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不能因为有问题而不作为。要对试点设置一定的容错空间,更重要的,通过试点及时发现问题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胡静林表示。

  四举措防止贫困县“乱作为”

  需要看到的是,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后,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贫困县在工作自主性大大增强的同时,资金管理的风险也相应骤增。对此,胡静林表示,贫困县要重点做好“接”和“用”的文章,切实防止“乱作为”。他提出如下建议:

  完善制度保障,做好规划衔接。从中央到省级,要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制度环境上给贫困县整合资金“松绑”。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整合的实施方案,特别是要聚焦脱贫目标,加强脱贫攻坚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用脱贫攻坚规划统领扶贫工作,让资金跟着规划走。同时,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合工作。

  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坚持全面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制度,并结合实际创新公开公示的形式,增强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便于农民广泛参与和社会有效监督。

  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多元化监管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贫困县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整合管理监督。此外,还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强化绩效评价,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要加强对资金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坚持把脱贫成效作为衡量整合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要以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对评价、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整合试点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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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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