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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生常委:用保险守住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

2018年06月27日 13:32   来源:人民政协报   

  怎样才能更好发挥金融保险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的硬仗,重点可从四个维度来考量:一是精准性,能否精准识别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并能采取精准的扶贫方式;二是实效性,能否尽量用最少的投入带来最快最大的产出;三是持续性,能否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和返贫;四是可复制性,能否将点上的扶贫经验和模式在更大范围推广。保险在这四个方面与扶贫工作高度契合,通过保险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

  一、保险扶贫的对象非常精准。通过与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一步精准对接,能使保险的大数法则更精准地让穷人受益。同时,可以开发专属的保险扶贫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

  二、保险扶贫具有杠杆和乘数效应。如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20元缴纳,对应的保险金额赔付为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最高可赔偿3万元。如果我们把这20元钱简简单单地发给贫困户,对他们起不到多大作用。通过给贫困户购买保险,就能大大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保险还能够和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等相互协同,产生“乘数效应”。

  三、保险扶贫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有效手段。

  四、保险扶贫可快速复制推广。中国人寿宁夏“扶贫保”和甘肃“两保一孤”模式,对贫困户实行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被国务院扶贫办作为典型推广。用好保险可以守住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

  建议,从国家层面而不仅是从企业、行业和地域层面,系统总结保险扶贫经验,确立保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方向、定位和作用;借鉴国家大病保险制度相关做法,优化扶贫资金结构性配置,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如何与保险深度结合制定明确政策,使之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通过政策调整和体制创新,支持保险主体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发挥保险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真正使保险内生性、制度性地嵌入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部署中,为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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