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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城乡差距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2018年05月16日 10:15   来源:陕西日报   

  “五一”过后,记者到一个偏僻的贫困山村采访,真实地看到了这个山村不通水泥路、没有安装有线电视、手机网络信号不能覆盖等状况。但就是这样一个贫困山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一班人在现实面前不气馁,面对未来发展仍然信心满满。他们正在四处奔波争取资金开山修路,正在筹建移民搬迁小区,正在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

  晚上回到城市里,走在宽阔笔直、灯光闪烁的街道上,看到城市里的车水马龙,公园里、湖岸上的游人如织,听到夜市上的欢声笑语……记者在为城市这幸福美好的画面陶醉的同时,眼前又浮现出那个贫困山村的景象,不由得感慨: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咋就这么大!

  诚然,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投资、公共服务水准的大幅度提升相比,乡村并没有那么“幸运”,特别是一些偏僻落后的贫困山区,连最基本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投资都很少,更谈不上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了。虽然国家每年都在不断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无论是投入的人力、物力还是财力,都远远满足不了乡村发展的需要,更不能和城市的投资相提并论。这就使城乡之间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乡村的全面发展和振兴。

  可以说,城市和乡村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顺应了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力求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必然选择。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是衡量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本标准。在2018年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成为新时代的口号。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按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只有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农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才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才能使全体公民走上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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