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韦家干
2016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金融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国资委、扶贫办、财政厅以及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主动作为,全面部署,以金融精准扶贫为主战场,以扶贫小额信贷为抓手,在“精准”上下功夫,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精准投放,凝心聚力,以“六个到位”扎实有效地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合机构”)承担着扶贫小额信贷主要发放任务,99%以上的扶贫小额信贷都由农合机构发放。2016年,全区农合机构累计向41.2万贫困户发放贷款197.25亿元,年末贫困户贷款总户数43.28万户,贷款余额199.3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5.53万户和177亿元。
组织领导到位。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做得好不好,组织领导是关键。自治区联社党委肩负金融精准扶贫使命,始终以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姿态,把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强化组织领导,紧盯贯彻落实。从自治区联社到办事处再到县级农合机构,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三级联动全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自治区联社还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专门设立“三农小微金融部”,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农合机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从组织领导、专业机构层面上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宣传发动到位。2016年,自治区政府马山会议刚刚结束,自治区联社便于5月3日立即召开全区农合机构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落实马山会议精神,在农合系统进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总动员、总部署,明确全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6月24日,自治区联社再次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传达落实全区2016年度脱贫摘帽大会精神,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基层信贷员配合第一书记、村两委、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开展深入广泛宣传,使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贷款程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和引导贫困户致富的意愿,激发贫困户增收脱贫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
工作措施到位。自治区联社研究出台了一系列信贷优惠政策,让利于农,让利于企,使贫困地区、贫困户真正得实惠。如对扶贫龙头企业到54个贫困县开办企业给予“贷款期限优惠、贷款利率优惠、抵押担保优惠、贷款准入条件优惠”等4项优惠条件,引导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企业,带动贫困地区发展。还专门出台《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创新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简化评级指标,贫困户评级指标从10多个简化到目前的3个(信用状况、人均年净收入、家庭劳动力),为更多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创造条件;按照自治区政府2016年6月底前完成除低保社保贫困户外贫困户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授信“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全区农合机构基层信贷员爬千山涉万水,走千家万户,仅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全区除低保户外的103万贫困户的建档和评级授信“两个全覆盖”,为加大信贷投放奠定了基础。截至2016年末,已评级授信贫困户108.45万户(含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社保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户数的95.6%,授信金额435亿元,户均授信金额达4万元。推出了“致富贷”“安居贷”等金融产品,对贫困户购建房贷款,给予降低自有资金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及抵押率、延长贷款期限、利率优惠及还款宽限期等5项优惠政策,大大减轻贫困户的还款压力。
监督考核到位。自治区联社不断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力度,逐级分解下达扶贫小额贷款投放计划,将贷款发放任务分解到基层行社、分解到每一个信贷员,并将贷款发放情况纳入基层行社、信贷员绩效考评,与年终考评、个人工资收入挂钩,提高基层行社、信贷员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对贷款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按日监测、按季通报考核,督促各县级农合机构千方百计加大、加快扶贫小额贷款精准投放。把贫困户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授信“两个全覆盖”、贫困户贷款获得率、农户贷款增长率以及54个贫困县各项贷款增速、农户贷款增速等指标纳入县级农合机构年度综合考评,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贫困地区。
产业项目落实到位。提高贫困户持续发展能力,关键看项目,产业是基础。全区农合机构按照“贷款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四跟四走”的工作思路,紧紧依托地方资源禀赋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水果蔬菜、光伏、旅游等产业扶持力度,结合贫困户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支持贫困户发展,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致富愿望和生产技术的贫困户,在为其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还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主动为贫困户找项目、找技术、找市场,为贫困户发展献计献策。对有一定劳动能力但自身无发展项目的贫困户,在当地政府引导并征得贫困户同意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合作经营或入股委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经营管理的方式,让贫困户获得固定收益,增加贫困户收入,实现脱贫目标。2016年,全区农合机构扶贫小额贷款余额187亿元,其中贫困户自主经营用款79亿元,合作或委托经营主体用款108亿元。
风险管控到位。与其他贷款相比,贫困户生产能力、生产技能较差,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更大,预期贷款损失更高。为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放得出、管理得好、收得回、有效益”,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多赢的目标,各县级农合机构始终坚持严格贷款准入要求,坚持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严把贷款准入关,防止“病从‘口’入”。积极指导贫困户因地制宜选择发展项目,降低经营风险。严格落实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坚持按风险补偿金10倍以内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对风险补偿金不足的,协调当地政府及时补足。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制度,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切实加强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审查审批、贷款收回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督和管理。
下一步,自治区联社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十三五”脱贫工作规划要求,加强汇报沟通,强化与扶贫、财政、妇联、农业等部门的有机协作,及时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和创新扶贫金融服务方式,围绕扶贫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好广西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不断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力度,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为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