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鼓励贫困县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设置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组织农村贫困人口从事农产品加工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3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不超过60%的补助。该省大力推进就业促进扶贫计划。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除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外,企业还将获得每人1000元的奖补。新吸纳10个以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可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并给予其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同时,该省每年安排的“一村一品”产业项目中,将单列20个以上项目用于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由5万元至10万元提高到不少于10万元。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