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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金融扶贫点对点 农民股东喜分红

2016年11月15日 10:29   来源:广西日报   卢彬彬 蓝艳青

  本报记者 卢彬彬 通讯员 蓝艳青

  “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分红了,这些钱正好可以买猪崽养着过年。”11月10日上午,忻城县古蓬镇在古蓬社区灯光篮球场举行贫困户资金入股民兴商场股金分红发放仪式,古绸村贫困户李汉金获得了4000元的小额贷款委托经营红利。

  与李汉金一样高兴的还有来自当地各村屯的19户贫困户,他们都领到4000元的红利。给他们发放红利的是来宾市人大代表、古蓬民兴商场老板石支宇。石支宇先后荣获“自治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全国最美家庭”“中国好人榜”等荣誉,是当地有名的致富能人。为了响应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倡议,让没有劳动能力、找不到发展项目的贫困群众也能通过政府扶贫资金入股增加收入,今年10月,石支宇决定承接本镇20个贫困户每户以5万元的政府扶贫资金入股民兴商场经营项目。仅一个月,石支宇就向贫困户股东兑现第一笔红利。“及时分红,一方面方便贫困农户安排生产生活,另一方面让贫困农户放心入股,没有后顾之忧。”石支宇对记者表示。

  实施金融扶贫是忻城县脱贫攻坚、促农增收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以来,该县通过对8000多户贫困户进行审核,为有贷款能力的贫困户提供3年财政贴息贷款。同时,针对部分无经营项目、自我发展能力弱的贫困户,采取“贫困户委托经营-企业(合作社)承接贷款-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贫困户享受分红”的“点对点”金融扶贫模式,通过遴选县内强优企业和合作社,贫困户、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把贫困户获得的财政贴息小额信贷委托企业或合作社经营,每年收取8%股金分红的形式,促使贫困户快速获取贷款收益,又能有效避免贷款风险,达到脱贫增收的目的。

  以该县古蓬镇为例,自金融扶贫项目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改变以往将扶贫资金直接发放至低收入农民手中这种模式,将扶贫资金捆绑到帮扶项目上,将扶贫资金以股份量化、入股分红的方式加入专业合作联社和优质企业,年底低收入农户参与分红。目前,分红股金已发放给29户低收入农民群众手里,计划12月份又发放60户。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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