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0月12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谢琛)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海南省旅游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当前,海南省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到2020年全省要实现47.7万农村人口脱贫的既定目标,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必须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旅游扶贫优势明显、功效显著,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全省贫困人口由“十二五”初期的75.3万人减至47.7万人,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带动脱贫人口占到总脱贫人口的20%。多年的实践证明,大力发展旅游业是加快我省农村脱贫步伐的有力措施,是十分必要和十分迫切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明确旅游扶贫作为发挥旅游综合功能、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内在要求和新方式、新路径、新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服从于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总体部署,自觉把旅游产业扶贫纳入国家扶贫战略中,贫困地区特色旅游产业不断壮大、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明显提高、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绩。
然而部分市县贫困人口比例较高,有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为解决此类难题,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充分发挥旅游行业的积极作用,通过全域旅游统筹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提升贫困地区造血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方案》应运而生。
此次发布的《方案》针对性强,责任明确,分工到位,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和开展精准帮扶为主要路径,重点在深入挖掘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贫困地区旅游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带动和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旅游扶贫工作由省旅游委统筹,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各类主体的积极作用,协调整合多方力量,指导和支持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旅游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工作来抓,形成统筹协调、部门合作、分级负责、地方主体、社会参与的旅游扶贫开发格局。
此外,《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完善机制,增强能力,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出了多项进一步开展旅游扶贫工作的措施,多管齐下,涵盖广泛:调查摸底为精准旅游扶贫提供依据;编制规划方案,科学指导旅游扶贫;明确重点,分类分批推进旅游扶贫开发;依托旅游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拓展销售渠道,提升乡村旅游综合消费;组织旅游企业,开展贫困村“结对帮扶”活动;实施互联网+扶贫,提高乡村旅游竞争力;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旅游扶贫技能;加大宣传促销,塑造旅游扶贫品牌…这些都是《方案》中明确表示在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工作方面的重点措施。
《方案》还明确提出,按照我省“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扶贫规划,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村、旅游脱贫示范村、旅游扶贫培训基地、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旅游产业小镇,发展一批扶贫效果好的旅游景区、休闲农庄(场)、椰级乡村旅游点、特色旅游村镇和供旅农产品、旅游商品生产基地等,培养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户、旅游脱贫带头人,到2018年底通过重点扶持45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和其他特色村镇发展旅游业,带动10万以上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据悉,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省直各部门将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旅游扶贫工作责任,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旅游扶贫规划有效衔接。各市县政府将把旅游扶贫工作列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欠缺、接待设施和接待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为多渠道支持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将在资金和项目建设上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倾斜,搭建多形式的旅游扶贫资金支持平台,通过财政贴息、协调金融机构发放旅游扶贫贷款,支持创新旅游扶贫金融产品,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扶贫,用PPP投融资模式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乡村旅游企业和开发旅游产品。另外,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上,将加快交通路网建设,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断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为贫困村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如果说9月29日全省脱贫攻坚推进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吹响了海南脱贫攻坚战的年底冲刺“号角”,那么这次出台的《方案》毋容置疑地折射出省委省政府实施旅游扶贫开发攻坚的决心和意志,进一步明确了对象范围、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政策举措、保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这实际上是为基层旅游扶贫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朝着这个路线图埋头苦干、实干、巧干,就能实现打赢“旅游扶贫攻坚战”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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