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5月11日讯 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强化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扶贫协作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扶贫协作监督检查全覆盖。
《实施方案》明确,紧紧围绕党中央、北京市委关于扶贫协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体进度安排,紧盯主体责任到位,紧盯协作任务落实,紧盯作风建设问题,紧盯脱贫帮扶成效,重点监督承担扶贫协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推进相关工作情况。
《实施方案》强调,市、区纪委监委和相关派出机构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承担的扶贫协作任务,开展滚动式、多轮次监督检查。市委巡视机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要将扶贫协作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对2016年以来涉及扶贫协作领域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逐一建立台账。对扶贫协作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胆敢向帮扶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形成有力震慑。建立北京与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河北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帮扶领域的职能监督作用,着重在扶贫协作领域专项审计、考核评估、问题线索通报移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组织保障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方案》要求,当前重点完善两个清单和一个项目库:督促市支援合作办会同相关单位,对全市扶贫攻坚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扶贫协作任务事项,进行梳理排查,并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围绕助力脱贫目标要求,重新修订扶贫协作2018年至2020年行动计划,调整完善项目库。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协作领域,对承担扶贫协作任务的所有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实现扶贫协作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重点围绕扶贫协作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并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围绕精准监督,分期分批组织专门力量,前往受援地开展扶贫协作工作实地检查,重点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发现问题。
(责任编辑: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