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坤记者郝凌峰)近年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在河北省贫困人口“城乡居民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第四重保障,明确了区属医疗机构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中合规费用自付部分和住院扣除的起付标准100%减免,力阻“病根变穷根”。
峰峰矿区中心医院的优扶科科长代艳萍说,“我省贫困人口总体报销比例大概在90%左右,但是还有的贫困户,每年可能要住院治疗好几次,部分贫困户选择了小病扛、大病拖或者干脆放弃治疗的现象。”
峰峰矿区卫计局医政科科长马建波介绍说,今年峰峰出台了《峰峰矿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免工作方案》,将区扶贫部门识别出的全区902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名单输入河北省城乡居民保险系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住院时,经系统进行身份核实后,到“一站式窗口”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中,社保部门认定的政策内费用,先经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免,起付线以内费用和剩余个人需承担的部分,由医院给予全额减免。
据了解,《工作方案》中所说的区属医疗机构涵盖了峰峰矿区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所有乡镇卫生院,共计16家。“卫计局局长代政权说,“目前“免费医疗”政策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边走边看,一定让这项好政策落实好,切实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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