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乡村工作会议
2023稳秋粮 夺丰收
首页 > 滚动资讯 > 正文

黑龙江青冈县:“五重保障”将医疗扶贫进行到底

2018年06月07日 15: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青冈县是深度贫困县,因病致贫人群占贫困人群比重较大。为了让贫困户看病少花钱、治好病,2017年11月,青冈县开始实行健康扶贫新举措,实施住院报销医疗扶贫“五重医疗保障”措施。

  日前,在青冈县人民医院,记者偶遇青冈县民政镇东胜村贫困户唐永田到医院复诊。唐永田告诉记者,他今年56岁,患有双侧股骨头坏死已经20多年了。“患病后不能干重活了,走路都得依靠学步车。家里条件不好,一直也没做手术。后来帮扶干部和村医到我家,告诉我县里实施了新的医疗政策,对贫困患者有倾斜,我这才来住了院。”唐永田进行了手术治疗,前后住了将近一个月的院,花了66000余元,通过“五重保障”报销合规费用43400余元。

  青冈县医保局局长张渐飞介绍,“五重保障”体现在贫困人口的健康保障上。第一重保障为提高住院报销待遇。贫困人口在县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每次起付线1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普通人口的90%提高到95%。在青冈县人民医院和青冈县中医院住院的,每次起付线由普通人口的500元降至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普通人口的65%提高到75%;在省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线由普通人口的1000元降低到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普通人口的45%提高到50%。第二重保障为提高大病报销待遇,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普通人口的1万元降低到6000元,报销比例由普通人口的50%提高到55%,封顶线由普通人口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第三重保障为大病补充商业保险。按照贫困人口每人35元的标准购买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在保期内贫困人口因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75%的比例报销。仅大病补充商业保险,青冈县财政为贫困人口投入近120万元。第四重保障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贫困人口,经前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医疗救助。第五重保障为基本医疗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前四重保障报销后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再按照50%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据了解,贫困人口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经过“五重保障”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5%以上。记者注意到,在贫困户唐永田的报销明细中体现出他享受到了“五重保障”,合理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了98.5%。

  张渐飞说,青冈县的健康扶贫政策从提高贫困人口门诊统筹待遇和提高门诊慢病待遇上下功夫,慢病病种范围比普通人口多20种,达到35种;封顶线由普通人口按不同病种的500元、1000元和2000元统一提高到5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普通人口的70%提高到100%。

  在青冈县人民医院,记者看到了“一站式”结算大厅,有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大病商业保险窗口、大病补充商业保险窗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窗口、基本医疗兜底保障窗口等,贫困患者在出院结算时享受“一站式”结算。目前已有20多名贫困患者通过“一站式”窗口进行即时结报。

  张渐飞说,实施健康扶贫政策半年来,贫困人群对于这项政策好评如潮。为了提高政策知晓率,青冈县医保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政策推送,方便贫困人口掌握政策和事项办理。

  青冈县委书记杨勇介绍,青冈县作为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通过精准识别“回头看”,发现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在贫困人群中占比较大,青冈县就健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进行了广泛调研和研究,针对因病致贫这一顽疾,通过研究国家医疗扶贫政策,广泛吸取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制定并实施“五重医疗保障”政策,为贫困患者把好健康关,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让贫困户看病少花钱,下大力气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青冈县人民医院的“一站式”结算窗口。 本报记者刘心杨摄


(责任编辑:景远)

分享到:
35.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