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香加乡科尔村原村委会主任尕藏虚报冒领奖励性住房补助款问题。尕藏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虚报冒领奖励性住房补助款,经都兰县纪委批准,香加乡党委给予尕藏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收缴其虚报冒领的奖励性住房补助款……”
这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去年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率先在全省脱贫清零的海西州,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场输不起的“政治仗”“民心仗”来打。自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精准执纪助力精准扶贫。
严惩不贷
绝不姑息
针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紧盯精准扶贫项目实施、低保评定、土地草场流转、“三资”管理等领域,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行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格尔木市西城区河滩社区原主任张英喜出具虚假证明和截留私分特困下岗失业人员慰问金问题,受到纪委查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扶贫、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加大对“蝇贪蚁腐”的惩治力度,着力整治和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低保、救灾救济、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时刻保持扶贫领域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9条,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为提高群众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在电视台开展专题报道,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通精准扶贫微信公众号3个,组织涉农部门和乡镇村社干部观看《“乡村硕鼠”案例启示录》350场9300余人次。为州县乡及村社订购《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573册,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强化责任
精准监督
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全面起底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专项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项目落实、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违纪问题线索深入排查,共排查到虚报冒领民政慰问金,贪污挪用村级资金,骗取项目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截留土地承包费,违规销售复合肥等各类问题线索302件,均按规定程序全部进行了处置。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并非“一家之责”。为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州纪委监委会同检察、财政、审计、扶贫等单位在全地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重点突出扶贫领域政策措施落实、项目管理及干部履责等情况,共检查发现5个方面的18个问题,通过工作衔接,形成快速有效突破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工作合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52件,初核42件,函询2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初核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检察机关1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海西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起,其中扶贫领域问题6起12人。
以案明纪
以案释纪
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到村社和农牧民家中,直接听取贫困户和边缘户反映问题。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市县、乡镇和村社,就扶贫领域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走访,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在查办典型案件的同时,州纪委监委注重举一反三,以案释纪,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着力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乌兰县茶卡镇扎布寺村原村委会主任纳木特、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存在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问题。纳木特、王建存在分别担任扎布寺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草场补偿款及网围栏修建款共计48985元,各分得24000元,剩余985元各购置西服一套。乌兰县纪委给予纳木特、王建存开除党籍处分。”州纪委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严查不待,严肃问责,对这起事件进行了及时通报曝光,不仅向社会传递了纪委严惩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同时也切实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勤廉意识,筑牢拒腐防线,不断树立起全州扶贫开发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