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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行业扶贫打出精准“组合拳”

2017年03月31日 13:13   来源:黑龙江日报   

  □王海江本报记者张桂英

  脱贫攻坚是一场战役,大家立了军令状就要完成,军中无戏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省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向中央签的“军令状”,唯此一件,非同小可。在这重大的历史时刻,面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我省把脱贫攻坚作为2016全省三个“一号工程”的“头号工程”来抓,在思想认识、资源整合、政策支撑、措施配套、制度保障、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上,打出“组合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全省上下真抓实干、精准发力,尤其是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后,各部门主动担当,发挥各自行业优势,围绕影响和制约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扎实解决突出问题。不仅构成了扶贫大格局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更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全年医疗帮扶118414人、32万低保人口纳入扶贫范围;13.5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完成贫困县36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50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农村公路2317公里、开工改造12650户危房、完成317个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和文化活动室设备配置;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补助农村户籍学生33万人、教育帮扶92614个贫困家庭;建立风险补偿金4.9亿元,发放各类低息扶贫贷款20.9亿元;启动贫困县农业巨灾指数保险,总保额23.24亿元,补贴农业保险保费610.21万元,为50.97万贫困劳动力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加大资金投入

  用“暖政”关爱贫困地区

  2016年我省财政安排资金24.2亿元,支持完成全省350个贫困村、4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计划。其中砍块下达的扶贫资金,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加强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扶贫资金效益;支持汤原、桦南等国家级贫困县新建2亿袋菌包生产线,发展产业扶贫,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同时,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搭建省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解决扶贫开发公益性设施建设资金难题。

  在教育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投入19.1亿元,支持全省132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基层教师待遇保障政策。支持2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资助60.3万名教育各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

  在医疗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水平,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7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惠及全省城乡居民2009.4万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百姓提供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完成乡镇卫生院3年招聘3000名大学生计划。

  在保障上,城市低保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500元/年提高到3710元/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6200元/年提高到672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由4300元/年提高到4704元/年;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标准已达13716元/年、分散供养标准已达9600元/年,惠及231.9万城乡低保对象和14.4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9亿元,支持开展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缓解了237.4万人次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安排临时救助资金2.6亿元,惠及全省救助困难群众24.2万人次。

  安全房暖屋子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2016年省住建厅通过创新改造模式,完善保障体系,突出精准扶贫。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350个脱贫攻坚重点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对全省350个脱贫攻坚重点村危房改造加大补助力度,在基本标准补助基础上,按户增加2500元补助;引导农户采取维修加固、建设彩钢房、建设幸福大院、置换或购买本村旧砖房等多种方法推进危房改造;鼓励基层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统一采购建材、统一组织施工,降低改造成本、提高维修质量、加快改造进度;积极支持建设一次投入、产权公有、周转入住的农村公租房(农村幸福大院)项目,着力解决鳏寡孤独弱势群体住房问题。

  据统计,全省通过中央安排补助资金8.15亿元和省级财政匹配2亿元,共计开工、竣工改造农村危房12.4万户,开工率103%;开工建设农村公租房2829户,可解决5000余人的住房安全问题。

  为保证农村贫困人口住上安全房、暖屋子,省住建厅还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农村危房维修改造技术导则》,起草了《关于规范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规划选址、建设标准、入住条件、管理维护、政策和资金配套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完善了《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先后举办5次农村危房改造培训班,开展村镇建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向农民送图纸、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送图下乡1.5万册,帮助农民解决建房中的技术安全难题。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2016年省教育厅全面实施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补助,受益农村户籍学生41万人;对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实施就餐补贴政策,使近1.6万名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受益;发放免杂费资金800多万元,使3.4万名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受益。教育帮扶92614个贫困家庭,全省无因贫辍学发生;适度扩大定向招生配额,安排14所省属具有本科一批招生资格高校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481人,拓宽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协调省财政在按基础因素安排28个贫困县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1亿元的基础上,按每县300万元的标准,再安排28个贫困县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8400万元,支持贫困县尽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16年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项目26个,争取国家资金3300万元,总建筑面积16723平方米,解决了近500名乡村教师住宿问题。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乡村教师25134人。

  据介绍,近五年来通过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我省已累计惠及寄宿生人数80万人次,惠及比例最高达到34.8%。自2011年开始实行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政策以来,已有50万人次的高中贫困生受助。通过推进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低保家庭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策,确保在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安心入学、上好学。

  搭建商务平台

  引领农民销售增收

  省商务厅结合全省商务系统涉农等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商务系统“十三五”期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加快电子商务进贫困县的扶贫路径。结合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农产品流通的“短板”和实际需求,加大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扶持力度,积极为贫困县农产品交易搭建平台。在全省28个贫困县中,扶持了17个贫困县建设了2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带动社会及企业投资10.5亿元。目前,已有14个市场项目建设完成或基本完成,6个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选择上,始终优先考虑贫困县(市)。2014年以来,在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的21个示范县中,国家级贫困县(市)7个,省级贫困县4个,占示范县52.3%。3年来,这11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共获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助19750万元。利用国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助资金投入84万元,我省先后在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建立了42个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免费添置相关设备,进行统一改造,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截至2016年底,累计帮助21个县的近11000名贫困群众开办网店创业,其中建档立卡带动贫困人口就业1598人,留守妇女1445人,残疾人104人。

  巾帼扶贫行动

  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

  开展巾帼脱贫行动,做强“妇字号”品牌——一年来,省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的作用,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帮助她们早脱贫快脱贫,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百万农家女上网计划”,在龙江先锋网辟建专栏,对农村贫困妇女进行学网用网普及教育,提升脱贫能力;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在20个贫困县组织12320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接受月嫂、老人护理、家政料理等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农业科技专家与贫困妇女对接,对种植、养殖中遇到的问题全程答疑。

  认真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推广一个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扶持带动多个贫困妇女的“一扶多”小额贷款精准扶贫模式,帮助更多贫困妇女享受贴息贷款政策,利用贷款走上脱贫致富道路。截至2016年底,全省新发放妇女小额贷款8.36亿元,扶持1.64万名妇女创业增收,其中28个贫困县的2541名贫困妇女受益。建立“九洲巾帼扶贫创业循环金”,扶持贫困妇女从事投入小、收益快的特色种植、畜禽养殖和手工编织创业项目。

  发展“龙江巧女”产业,以全省46家龙江巧女示范基地为依托,为贫困妇女联系汽车座垫编结、手工刺绣等增收项目,带动2.7万名贫困妇女实现阶段性就业;发展“龙妹家政”产业,为1215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成功对接就业岗位,月收入平均在1500—3500元之间,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发展“龙

  嫂绿厨”产业,以227家巾帼现代科技示范基地为依托,鼓励女能人带动贫困妇女参与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海伦市一个养鹅大户就带动了300多名贫困妇女就业;发展“龙女电商”产业,139名巾帼“村淘合伙人”带领近千名贫困妇女实现了电商脱贫。

  “1+20”好新政贫困人口看病有保障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直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形成“1+20”的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健康扶贫工程,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全覆盖,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提高住院就医报销比例;率先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贫困人口因贫看不起病问题得到解决。加大贫困人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力度,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全省贫困县共有326.71万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3.19%。申请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2510万元,落实第一批350个贫困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覆盖贫困人口;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2016年我省通过立体化推进强化医保政策倾斜扶贫,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部分地区还探索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机制,即贫困人群住院免交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即可。

  据统计,全省28个贫困县政府共出资1344.69万元,资助940652名贫困人口参合;共为贫困患者垫付医疗费用28278.62万元,享受到“一站式”服务的贫困患者达117620人次。在医疗救助方面,全年共救助贫困人口6.29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158.68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589人、26792户,共支出资金2424万元。

  为更好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省卫生计生委统筹协调全省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了两个结对帮扶机制。即在省、市、县、乡医疗机构结对帮扶上,建立三级甲等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的长效机制;同时,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计划,覆盖贫困县所有乡镇卫生院。2016年全省共建立28个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关系,派驻232名主治医师到县级医院驻点帮扶,培训县级医院人员1500人次,三级医院减免县级医院上转患者的门诊挂号费、诊疗费、住院床位费共计28.9万元。印发了《省卫生计生委领导干部包县结户扶贫实施方案》,精准帮扶28个贫困县;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一人帮一户。

  结合全省开展的健康龙江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活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生活意识,强化内生发展扶贫。连续3年为28个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074名,其中2016年招聘372名。2016年全省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88.97%,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签约率达96.79%。

  强基础惠民生项目带动精准脱贫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他们从自身优势出发,支持贫困县重点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增能力、惠民生,以做好中央投资争取为突破口,深入贫困县进行调研,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驻村任第一书记,有力助推了贫困县脱贫攻坚。

  2016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我省《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支撑作用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推进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全省交通扶贫和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工作任务分工和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指导20个县(市)编制了实施方案。先后争取国家落实我省贫困县各类投资80多亿元,支持绥棱县阁山水库和长阁灌区、甘南县音河灌区建设,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71万亩,实施2个输变电和40个配电项目,建成通车农村公路1800公里,改造普通国省道928公里,建设25个基础教育学校项目、2个职业教育学校项目、3个残疾人托养项目、以及15个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杜蒙县列为国家奶牛整县推进试点县和中国以色列奶牛合作试点县,将杜蒙县、甘南县列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争取国家七部委给予集中支持建设。

  横到边纵到底

  全面督导确保饮水安全

  为找准方向,精准发力,省水利厅在脱贫攻坚开战之初就指导各地水务部门协同扶贫部门普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按照年度投资规模确定解决人口,精准施策;下发了《关于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脱贫攻坚责任主体的通知》(黑水发〔2016〕461号),进一步压实责任,与地方合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脱困,确保不能让一户贫困户饮水不安全,确保一户不落地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为保证按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省水利厅多举措推进工程建设,采取全面督导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措施,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面上督导和重点督导机制,对进度缓慢的驻地督促,有效推进了各地施工进度。采取督导检查和进度旬报相依托措施,建立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编发通报,将各地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至各建设单位,加强横向比较,促进工作。采取专项会议和重点会议相补充措施,建立集中研究破解困难机制,在对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部署基础上,针对任务量大、进度缓慢、困难突出的市县,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程建设。

  据统计,2016年我省共完成投资11700万元,打井192眼,铺设管网1460千米,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23处,解决了45个县(市、区)127个贫困村的0.8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辐射带动解决贫困人口同村屯的11.25万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年总计解决13.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精规划重投入打通脱贫致富路

  省交通厅在推进脱贫攻坚中非常注重规划精准到位,综合协调到位,扶贫效益到位,编制了《黑龙江省交通扶贫“十三五”规划》,并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将省级贫困县一并纳入,确定了“35+6”的交通扶贫格局,涵盖了全省三分之二的县,为“十三五”交通扶贫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技术支持。与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支撑作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三五”交通扶贫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拟采取的重大政策举措,层层分解任务、明晰责任。

  为确保交通扶贫落到实处,省交通厅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与省政府签订了部省共建协议,落实国家补贴资金,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对资金缺口较大的省道二级公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面加宽等项目,提高补贴比例至总投资的75%左右;对于3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不在国家扶贫范围的省贫县交通扶贫项目,通过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采取“统贷分还”方式,有效减少了地方资金配套压力。组织省公路局和省运管局与相关县(市)逐一对接,细化实化“十三五”交通扶贫任务,建立了交通扶贫项目库,形成“一县一表一图”的交通扶贫攻坚“行军图”,构建了“五年规划、三年滚动计划、二年前期、一年计划”的“5321”前期工作模式,确保年度计划确定后即可开工建设。

  2016年全省完成交通扶贫投资59.3亿元,启动实施国省道改造928公里,建成农村公路2561公里,新增通硬化路撤并建制村273个,实现了交通扶贫工作的良好开局,使扶贫县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地改善,有效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望奎县,利用PPP模式对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打捆建设,2016年建设农村公路380公里,完成投资2.6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当地路网条件。该县莲花镇,依托农村公路建设,打通了与哈尔滨至绥化高速公路、与铁路货运专线的连接线,全镇50%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当年脱贫。

  超常举措倾真心金融扶贫解“钱”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采取超常规措施,通过搭建体系明确目标、瞄准重点加大投入,全力以赴支持脱贫攻坚大局工作。2016年累计向28个贫困县投放各项贷款159.3亿元,年末28个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787.1亿元,扶贫贷款投放额、余额位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我省脱贫攻坚伊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就专设扶贫业务处,在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二级分行和国家级贫困县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在贫困县支行设置2至3名扶贫专员,专司扶贫开发工作。制定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方案》,对贫困县贷款实行办贷优先、利率优惠、流程优化、期限延长等优惠信贷政策,提出力争在2016至2020年实现“两个1千亿”目标,即:对贫困地区投放贷款1000亿元,期末贫困地区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该行还与省扶贫办签订了《政策性金融扶贫合作协议》,使贷款投放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靠拢;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单位联合下发了实施光伏扶贫的工作意见。

  为保障农民实现种植收益,2016年该行共发放粮食扶贫贷款126.68亿元,支持贫困县449个收储企业收购粮食116.72亿斤;审批贷款10.9亿元,支持安达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提高土地价值和生产效益,惠及贫困人口1094人;审批贷款60.67亿元,支持18个贫困县的27个棚改项目;投放22.37亿元,建设安置房30余万套及8个贫困县的水电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投放贷款6.19亿元,支持全省12个贫困县的节水增粮和三江干流治理工程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对地方政府缺少资本金的扶贫项目,该行积极发挥基金投资拉动作用,以基金投资方式进行支持,已累计向22个贫困县投放基金13.06亿元,支持项目43个。分别与佳木斯、绥化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分别授信200亿元和407亿元,全力支持地方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为减轻贫困地区还贷还息压力,该行坚持各项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已对15个贫困县、23个项目的40.47亿贷款实行了利率下浮和期限延长,利率平均下浮15%,期限平均近20年,可累计减少贫困地区利息支出近6亿元。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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