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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李卫华: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推进民营企业精准扶贫

2017年03月14日 10:40   来源:人民政协报   

  民营企业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社会力量。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积极参与全国工商联等单位组织的“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探索出“合作社+土地流转+农户”“互联网+精准扶贫”“秀水五股”“光伏扶贫”等成功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扶贫认知存偏差;二是产业扶贫推进慢;三是统筹机制不完善;四是激励政策打折扣。鉴于此,建议如下:

  一是处理好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大力宣传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和各地自主脱贫的先进典型事迹,增强贫困群众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

  二是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彻底脱贫关键要通过产业扶贫,提升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掘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体现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格局。要探索绿色、生态和低碳的产业扶贫模式,强化企业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将贫困户小块分散的土地、扶持资金、富余劳动力等纳入到现代产业体系,共享产业发展红利。同时,建议以市、县为单位,编制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防止盲目跟风。

  三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坚持政府主导,该由政府承担的要全力承担,民营企业参与扶贫要尊重企业的自主权,避免下达硬性、量化帮扶指标。要坚持市场导向,支持企业家充分发挥整合资源等优势,重点围绕产业和就业开展帮扶。政府应在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扶贫上起主导作用,企业应在产业扶贫上起主导作用。

  四是处理好自愿与引导的关系。建议加快完善企业扶贫的财政、金融、土地和税收等支持政策,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企业参与种植养殖业产业扶贫纳入政策性保险体系,企业吸纳贫困村人口就业同等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支持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放宽村镇银行组建条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针对扶贫方面的各类特色产业贷款。加大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改革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党委、政府要对精准扶贫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努力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脱贫氛围。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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