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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第一书记“三板斧”不离法

2016年12月14日 10:42   来源:四川日报   

  观察点:达州市大竹县李家乡大湾村

  驻村干部:省高级人民法院驻大湾村第一书记刘磊□本报记者 徐莉莎

  近日,趁着天放晴,达州市大竹县李家乡大湾村5组贫困户李方阳赶着挖去年种下的白芷。他乐呵呵地告诉记者,“刘书记刚来时给我们免费拉回种子,还教我们技术。现在挖出来一斤能卖一元钱,我这半亩地能收1000多斤咧。”

  大湾村是省定贫困村,有贫困户122户356人,贫困发生率17.3%。去年9月,刘磊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大湾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不久,他就带领驻村工作组及村两委干部,从安徽引进一家中药材公司,引导贫困群众试种白芷280亩、丹参200亩。

  当时协议签订的最低收购价是每公斤1.2元。今年白芷成熟时,市场升温,每公斤能卖2元钱,这让贫困户们喜出望外。在签订的协议中,除了设置最低收购价,刘磊还定下了“随行就市”的原则,当市场价走高时,收购价按市场价核定。

  大湾村发展产业曾经吃过欠缺法律意识的亏。几年前,村两委引进采购商,在没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鼓励全村种大头菜。待大头菜成熟,老板却没了踪影,村民们只好找村干部讨说法。“法律从业者习惯考虑到最坏的情况,做一些风险防范。”刘磊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地处川东丘陵深处的村庄,本就缺乏与市场对接的经验,尽可能做到对风险的预判和防范,可以使产业扶贫路走得更稳。

  在省法院指导下,大湾村的黑山羊养殖项目、核桃种植项目都建立起“1+N+1+X”合作经营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专合社、贫困户、村委会的利益分配机制。“从买羊、养殖到分配,整个黑山羊项目签了多个协议,要保证扶贫产业在法律保障下进行,万一出现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贫困户利益。”刘磊说。

  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村道、社道建设……刘磊还把大湾村大大小小的基建项目都一一纳入法律程序。同时,由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项目领导监督小组,每一步按招投标程序走。按程序办事,让村民很是信服。

  在刘磊看来,扶贫要扶智,“要让大湾村实现‘四好’,光我一人懂法可不行。”在省法院、县法院帮助下,刘磊尝试在大湾村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与脱贫攻坚的联系机制。

  “第一书记大讲堂”就是刘磊创办的。他驻村后发现,村内涉及的刑事诉讼少,但在工资追讨、家庭纠纷、赡养老人等方面有很大的普法需求。他通过不定时召集村民来村委办公室门前开坝坝会,有时也请县法院的人来主讲,“只要与老百姓相关的法律,结合案例讲,他们都很爱听。”

  在贫困村“七有”的基础上,大湾村还多了一个“法律扶贫办公室”,这是刘磊积极引入大竹县法院清河法庭在大湾村开设的巡回办案点。每月,清河法庭有法官来值班,让老百姓的“咨询有人答,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理”。此外,他还利用互联网创办“大湾微法庭”,无人值班时,群众也可通过视频向法院反映情况。

  群众心声

  大湾村村民田永席:引进乐至黑山羊、创办合作社、开展“第一书记大讲堂”、建立“大湾微法庭”,刘书记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鲜事。他没架子,冒着雨帮贫困户撒种子;他有啥想法,跟村干部有商有量。这个戴眼镜、讲普通话、斯斯文文的第一书记看起来不像农村人,但他懂法律,处事公道,有耐心,深得大伙儿信任,我们早就把他当成大湾村的“内伙子”。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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