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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扶贫领域信访件实行“两督办”

2016年12月13日 09:30   来源:福建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威 陈凯) 今年初以来,厦门市纪委采取查报件督办和反馈表督办两督办的方式,加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为防止有关部门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查报件再次下转,厦门市纪委采取查报件督办的方式推进扶贫领域信访件的办理。市纪委信访室明确将收到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均列为重要信访举报件,以下发查报件的形式交办到区纪委或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重点核查,交办函注明“扶贫领域检控类问题”予以提醒。

  “我们要求对我们交办的扶贫领域检控类信访查报件,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必须自办,不得再下转。”厦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采取反馈表督办的形式,要求各区纪委定期反馈当月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件举报件情况,并滚动填报办理结果。承办单位在收到查办件后,要主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优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审查,依纪依规处理到位,确保查报件按期办结。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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