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乡村工作会议
2023稳秋粮 夺丰收
首页 > 滚动资讯 > 正文

精准扶贫 不落一人——《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精读

2016年11月10日 07:32   来源:长春日报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民生、最大的任务来抓,坚持“打先锋、站排头”,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持对标高位、创新发展,坚持“造血”为主、“输血”为辅,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决战胜利。

  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到2016年年底,实现“双70”目标,即70%现有贫困人口脱贫,70%贫困村“摘帽”。到2017年年底,剩下的30%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剩下的30%贫困村实现“摘帽”。

  创新为先

  精准帮扶病残致贫人口实现脱贫

  ●实施“养老机构+托管+X”模式。以养老机构+托管+就业、养老机构+托管+经营、养老机构+托管+产业为主要模式,建设具有托管功能的养老机构,将病、残贫困人口纳入或托管到养老机构,释放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或发展生产脱贫。对部分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延伸全市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功能,对贫困病、残人员入住提供农村机构养老服务,每张床位补助由市、县(市)区按1:1比例承担;推行ppp模式建设农村养老院试点工作。

  ●实施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支持采取邻里结对互助形式,为农村贫困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邻里结对互助贫困老人的,每月发放养老补贴2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先行选择贫困村进行试点。

  ●实施“基地+项目+残疾贫困人口”模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建设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农林牧渔产品加工等扶贫基地,对安置5名以上贫困残疾人就业,并辐射、带动20名以上贫困残疾人脱贫的基地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对农村养殖业、家庭手工业等各类企业每吸纳1名贫困残疾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资金补助。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安装大小腿假肢、安装助听器等辅助性器具;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免费无障碍设施改造。

  ●实施政府为贫困残疾人购买农机服务项目。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由政府购买农机服务,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扶持。

  ●实施“医疗中心+救助”模式。在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吉林延安医院成立贫困患者医疗救助中心,省肝胆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心理医院、市儿童医院发挥专科优势,成立贫困肝胆疾病、传染病、精神心理疾病患者及贫困儿童患者医疗救助中心,农村贫困患者在上述医院就医,住院患者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

  ●实施“七免十九减”优惠项目。市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市中医院、省肝胆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等二级以上医院对贫困患者就医实行“七免十九减”优惠政策,享受免收普通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一般物理降温费、普通床位费和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心电、B超、胸透、X光拍片、肝功、两对半、血糖、血脂、肾功、甲功、血沉、抗“O”、类风湿因子、心肌酶、血凝4项、血离子检查减免20%等优惠政策。同时,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吉大二院民康医院、绿园区人民医院、二道区人民医院、宽城区人民医院、双阳区中医院建立6个透析中心,为贫困患者进行免费的血液透析治疗。

  ●实施基本药物目录扩大项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不超过20%的药品使用品规数,增加药品使用品种。

  ●实施中医药新农合报销优惠项目。对新农合贫困患者住院自付金额中使用中医药费用再减免10%。对贫困人口给予免费中医体检(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咨询。

  ●实施贫困妇女儿童帮扶项目。对贫困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对阳性患者由财政补贴自费部分;落实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每人次300元;为贫困家庭新生儿开展免费耳聋基因筛查;对全市贫困家庭新生儿进行免费的“两病”筛查和免费的听力筛查;开展贫困家庭乙肝病毒母婴阻断项目;为贫困家庭孕产妇进行医疗救助;对全市贫困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抢救进行医疗救助。

  ●实施新农合住院低比例补偿段项目。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不设置起付线,参合贫困住院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低比例补偿段0~500元,普通疾病、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5%;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低比例补偿段为0~600元,普通疾病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85%,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90%;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疾病起付线由1000元降至800元,重大疾病0~1000元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40%。

  ●实施提高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项目。对患有32种常见慢性病的贫困参合患者,在省新农合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达到65%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提高到75%。

  ●实施提高特殊疾病参合患者报销比例项目。对患有42种特殊疾病贫困参合患者,在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低比例补偿段按照比例补偿后,剩余合规部分增加报销比例10%。

  ●实施调整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项目。贫困参合患者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补偿段补偿后的费用在新农合报销之后,合规部分报销比例增加10%。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乡镇级85%增加到95%,县(市) 区级由原来的75%增加到85%。

  ●实施增加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23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实施“政府+企业(个人)+爱心基金”模式。在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设立病、残致贫人口定向帮扶爱心基金,政府注入2500万元资金,市和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承担。

  扶智为本

  精准帮扶因学致贫人口实现脱贫

  ●实施“政府+企业+贫困学生”定单培养模式。政府鼓励企业对贫困学生进行全额资助,帮扶其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帮扶贫困学生就业的企业,政府在企业发展方面(包括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给予优惠政策扶持。每帮扶1名贫困学生就业,政府一次性给予就业单位1000元奖励。

  ●实施贫困学生教育资助项目。在国家现有资助政策之外,由市财政设立长春地区教育扶贫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教育扶贫。对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大学(含大专、高职)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就读中职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七免一补”项目(免除学费、教材费、职业资格认证费、公寓费、公寓备品费、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生活补助);对贫困残疾、孤儿等特殊教育群体给予补助;依托县职教中心和公办民办职业学校,免费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

  ●实施贫困村温馨村小创建项目。开展贫困村温馨村小创建活动,探索推进贫困村资金投入一体化、师资配备一体化、课程开设一体化、教师研培一体化、村小评价一体化的中心校与村小一体化管理,实施温馨关怀,强化硬件建设,注重内涵发展,将贫困村村小建设成为温馨村小。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技术学校对贫困家庭中有培训意愿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和新毕业的“两后生”免费开展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和“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贫困人口和新毕业“两后生”开展两年制免费技工教育;对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有特色的技能提升培训。

  产业先行

  精准帮扶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实施“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立足各地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加工业,实现村村有主导产业,户户有增收脱贫项目。企业每吸纳1名贫困人口就业,一次性给予企业1000元奖励。对吸纳贫困人口50人以上的企业,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一次性再追加5万元奖励,按月发放。

  ●实施扶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对于建设温室大棚的贫困户给予成本50%的补贴,每年补贴100个温室大棚,建设标准666.6㎡/个;每年补贴100个普通大棚,建设标准1000㎡/个。每个温室大棚补贴10万元,每个普通大棚补贴3万元。所需补贴由市、县(市)区按1:1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贫困户自筹。

  ●实施“贫困村农超对接”项目。鼓励欧亚、远方、亚泰等大型流通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基地,与贫困户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对设立“农超对接”专柜(区)专用于销售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的,给予超市配备货架、补充设备等5000元资金支持。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项目。依托“开犁网”“淘宝特色中国·吉林馆”等农业电商平台,对接天猫、淘宝、京东、苏宁等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购销活动。积极推进阿里巴巴集团“村淘项目”在我市的落地运营。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在贫困村开展 “电商村”活动,对认定为“电商村”的,给予“电商村”内带动贫困人口致富的企业一次性10万元资金扶持,按月发放。

  ●实施电商培训项目。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免费培训贫困乡(镇)、村(屯)干部,合作社农民、个体户,采取启蒙式、普及式和基础班、技能班等分类培训方式,重点培训市场经济知识、农业项目管理、经营策略、电子商务等内容。到2017年末,累计培训5000人次。

  ●实施“风险补偿基金+贴息+贫困户”模式。由财政出资6000万元(市级财政出资2000万元,榆树市出资1000万元、农安县出资1000万元、德惠市出资1000万元、九台区出资700万元、双阳区出资300万元)。其中,有1500万用于贫困农户贷款贴息,撬动8-10倍银行贷款资金,形成扶贫资金放大效应;其余4500万资金用于贫困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对银行机构向农户发放贷款的本金净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对于贫困户贷款本金净损失,可提高补偿比例至30%,补偿资金可撬动2倍银行贷款资金。

  ●实施扶贫爱心超市建设项目。推广农安爱心超市模式,在贫困村建设扶贫爱心超市,超市内设有捐赠区和商品区,商品价格分为低保价和市场价。对贫困人口每年发放680元代金卡,在爱心超市内任意刷卡消费。代金卡上的钱用完后,可以凭卡购买低保价商品。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按1:1比例承担。

  保障兜底

  精准帮扶失能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实施农村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对于通过采取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措施后无法实现脱贫,且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低保“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并建立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实施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项目。新农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补贴,每人每年15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1:1比例承担。

  固本强基

  精准帮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对部分贫困村实施集中供水工程和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省奖补资金支持,缺口资金由市、县(市)区按1:1比例承担,解决贫困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对具备一定基础的贫困村优先纳入年度新农村建设计划,按照省新农村建设标准给予2年扶持,实施道路、排水沟、村部、休闲文化广场、围墙大门改造等项目建设,基础设施较好的贫困村可支持太阳能路灯、一体化污水处理等项目。

  ●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资金支持力度。

  ●实施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采取各级政府和百姓共同出资修建的投资建设模式,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鼓励村民自筹资金,引导社会各界赞助投资。省市补贴占总投资60%,县(市)区配套占总投资20%,乡(镇)、村民自筹占总投资20%,逐步实施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提供助力和基础保障。


(责任编辑 :高原)

分享到:
35.1K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