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
广东省阳江市委政法委610办负责人罗光科、市公安局副调研员黄敦佳、市海事局船舶检验处副处长李丰华作为阳江市派驻阳春市春湾镇卫国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开展扶贫工作期间,编造各种理由向该村索要扶贫经费10.6万元并私分。(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些年来,各地都加大了惩治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但这些腐败,大多涉及的是当地的基层党员干部,很少有扶贫干部。在很多人眼中,扶贫干部是帮助他人、给他人好处的人,怎么会要其他人好处呢?但从这些案例来看,扶贫干部打起了扶贫资金的主意,出乎了很多人预料。
为了更好地精准扶贫,各地都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扶贫工作队,对扶贫村或扶贫户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扶。这些扶贫干部对贫困村或贫困户进行了资金、技术、物资等帮扶,推动了脱贫步伐,但是一些扶贫干部却反其道而行之,却借着帮扶的机会索要扶贫经费,把帮扶变成索要扶贫经费。
扶贫干部为什么也会出现腐败分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随着扶贫力度的加大,各地都加大了扶贫投入,作为扶贫干部,很多都是代表派出单位,因而派出单位都会在资金、物资上进行支持,按照扶贫干部的要求,从单位拿出一些资金进行帮扶。有的扶贫干部还可以协调其他一些单位进行帮扶,因而他们也掌握一定的资金拨付权,往往一个扶贫地区能得到多少帮扶资金,扶贫干部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他们正是利用这样的关系进行索要扶贫经费。
扶贫干部出现腐败,危害极大。扶贫干部是代表党委、政府下去扶贫的,可是他们不把心思放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上,而是利用扶贫机会来谋取好处,这不但败坏自己形象,也会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影响扶贫效果,啃食了群众获得感。
要杜绝扶贫干部中的害群之马,首先要严把扶贫干部入口关。对思想素质不好、能力不强的人,坚决不让其进入扶贫干部队伍中。其次要加大教育管理力度。扶贫干部不是派出去就完事的,派出单位要加大对扶贫干部的监督管理,督促扶贫干部严格遵守扶贫各项纪律,对不胜任扶贫工作的扶贫干部要坚决召回,对违反扶贫纪律的扶贫干部要从严惩处。再次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扶贫资金,既要加强国家机关的监督,特别是事中的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等工作,又要深入推进党务、村(居)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健全低保等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微权力运行制约。此外应仔细盘点与梳理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制度,评估其廉洁风险与廉洁实效,及时发现并弥补制度不足。
扶贫干部都是受到单位信任才派出的,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扶贫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只要监督不到位,也会出现腐败。因此,对扶贫干部,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干部,既要抓源头,也要抓预防,还要抓监督管理,只有这样,才会让扶贫干部更加忠诚干净担当,在扶贫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 :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