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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岂能私分指标

2016年10月14日 07:33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卓韬 田海忠

  “同意组织对我的处分,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挽回影响。”近日,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事实和受到的处分,曾担任江永县松柏瑶族乡建新村党支部书记的胡汉生追悔莫及。

  江永县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胡汉生在扶贫、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事项中优先分配给自己的亲人和村组干部,被撤销党内职务。

  【案情回顾】

  2016年4月28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巡视江永期间,群众来信反映松柏瑶族乡建新村党支部书记胡汉生存在违纪问题。

  省委巡视组将该件批转江永县纪委调查核实。江永县纪委立即成立了由县纪委指导、松柏瑶族乡纪委承办的联合调查组,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上报信息资料和拨款记录,进行核查。

  经调查,胡汉生在惠民政策事项中“优待”自己,将自己作为扶贫对象上报,一家4口优先享受了2013年度、2014年度的扶贫资金共计3200元。

  同时,2014年冬,胡汉生还在老宅基地上修建新房,办理国土规划审批手续90平方米,并将自己作为危房改造对象上报。因胡汉生是两女户,经过审批,他享受了2014年度危房改造补助20000元。

  胡汉生不仅在惠民政策事项中优待自己,对亲友也“照顾有加”。他将自己的两个弟弟作为扶贫对象上报,其四弟一家3口享受了2013年度、2014年度扶贫资金共计2400元。其三弟家庭作为扶贫户上报,享受了2015年度扶贫资金1600元。

  2010年,胡汉生三弟在建新村规划区旱土上建新房,办理了国土审批手续,因资金不够,外出打工,新房直到2016年初才建成三层半。2012年,胡汉生帮其三弟上报了危房补贴申请及有关手续,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后,补贴给其三弟5000元危改资金。

  胡汉生的父亲,在2011年胡汉生任村支书以前,就享受了低保政策,一直住在老房子里。2015年,胡汉生4兄弟每人筹资2万元,在村内旱土上为其父修建了120平方米的新房,办理了国土审批手续。胡汉生向上报送并经过审批,其父又享受了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助14000元。

  此外,他对村干部也很“厚爱”。因建新村无集体收入,为提高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胡汉生决定将2013年度、2014年度扶贫资金指标优先分配给村组干部和烤烟种植大户。全村指标均分到各组,由各村民小组长自行分配扶贫资金指标,每个小组长占4个扶贫指标(每个指标每年400元/人)。基本上,小组长都将自己上报作为扶贫对象。

  江永县纪委认为,胡汉生的这种优亲厚友行为,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已构成违纪。经江永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汉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纪委点评】

  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人

  江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吴军臣

  惠民政策要落实到人,必须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和参与到这些惠民政策实施中来,防止暗箱操作。要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那些热衷于“办事讲人情,遇事好私利”的基层干部,必须坚决严肃查处,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让群众受益。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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