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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村官”腐败 有必要建立开放的扶贫系统

2016年09月20日 13:36   来源:南方日报   张东锋

  原标题:325个扶贫问题案例与精准扶贫

  日前有报道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资料后发现,截至8月29日,中央纪委和部分省区市、副省级城市纪委通报曝光的88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中,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有325起,其中有218起案例是村官涉腐,61起涉及乡镇干部,两者占比86%。如果说数字稍显冰冷的话,那么由不久前“杨改兰案”牵连出的涉及当地扶贫政策落实不完全到位等问题,则进一步凸显了在实现精准扶贫过程中,建立一个开放扶贫系统的必要性。

  在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战中,精准扶贫是个被反复提及的概念。顾名思义,精准扶贫的要义就在“精准”,即在精确识别扶贫对象的基础上,从其现实需求和客观条件出发,改变以往一些项目的“漫灌式”做法,有针对性地施策,从而提高资金效率和政策效果。扶贫领域涉腐“村官”的高占比,无疑是精准扶贫的最大掣肘。正如报道从325起案例中总结的,无论是“无中生有、虚报套取”“以权谋私、坐地生财”“张‘冠’李戴、优亲厚友”,还是“雁过拔毛、顺手牵羊”“欺上瞒下、挪作他用”,最终伤害的都是那些真正需要政策救助的人。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精准扶贫的关键在基层。确保基层部门把扶贫资金、政策按规定落到实处,就是打通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

  从治理的角度,无论是纠正扶贫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是打击村官的腐败行为,首要的是严格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但同时不能忽视贫困地区相对偏远、信息闭塞的现实。这种客观状况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现有体制下一些原本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可能大打折扣,甚至失灵。比如,强调扶贫对象、项目的信息公开,但无法回避的是,一些贫困户既不懂得就公开内容进行反馈,也不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进行有效申诉。追根溯源,这是一个与现有行政体制伴生的封闭的扶贫体系。在这个体系里,政策的实施靠的是自上而下一级一级传导,政策的效果则依赖自下而上的逐级反馈,一旦底层出现了偏差或瞒报,那么政策就难以“精准”。尤其是越往基层,工作量越是几何级增加,单纯靠自上而下的监督,即便人力上都难以为继。

  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资金资源落地的最后“中转站”。因此,在强化监督问责、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精准扶贫更应着眼于建立一个开放的扶贫系统,特别是在容易发现信息不对称的基层。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中,不仅有自上而下的纪律约束和问责监督,更有来自原系统之外的制约。比如,一些地方已经实施的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不仅有助于给贫困地区对接新观念、新思路,更有利于在原有的乡村行政体制之外形成相对独立的监督力量,从而增加当地村干部虚报套取、雁过拔毛的机会成本。再比如,引入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扶贫,从而对原有体制的弊病形成一定的制衡,近年在很多地区开展的“免费午餐”项目,就是一个民间公益组织与政府机构合作高效扶贫的很好例证。

  表面上看,避免基层“蛀虫”侵蚀精准扶贫的根基,需要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强化各种监督问责机制,但说到底,还是要提高基层的治理能力,并且只有这个治理体系中活跃着多方力量和主体时,才不至于出现“一言堂”、小团体合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才能让精准扶贫带给人们更多期待。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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