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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扶贫落户山西 国土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

2016年09月13日 08:09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钱龙)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政府搭建的交易平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易地有偿交易。9月12日,在省国土资源厅举行的“用活用好土地政策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暨全省首宗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易地交易签约仪式上,一宗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两宗民间资本造地形成的占补平衡指标进行了易地交易,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通过指标流转交易,拓展了建设用地空间,缓解了重点项目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难题,增加了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原来这与省政府新近出台的土地新政息息相关,即《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4号),由此山西国土厅对其进行了详细解读。

  58个省级以上贫困县 每县安排6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通知要求,在当前开展的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用地指标要向贫困县倾斜,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生活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此,省国土资源厅在调整分配规划用地指标时,对58个省级以上贫困县和有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的县单列规划指标,支持易地搬迁和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对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在承接国土资源部对3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计划指标每县单列600亩政策的基础上,在全省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22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也实行计划单列,今年每县安排600亩,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进行调整,支持贫困县的易地扶贫搬迁等各项建设。

  同时明确,我省还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退耕的支持力度,省、市两级将对贫困山区县25度以上坡耕地优先安排退耕计划,并相应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通过实施生态退耕,增加退耕农户现金收入,解放农村劳动力,增加外出务工收入。

  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 确保农民受益

  《通知》要求,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搬迁农民安置提供用地保障,为搬迁农民建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各市、县政府要把此项政策作为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抓手,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易地扶贫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省国土资源厅对实施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县增减挂钩指标将做到应保尽保。对36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在满足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需求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还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使用,并优先纳入省级易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同时,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增减挂钩收益将及时全部返还贫困地区,确保通过增减挂钩实施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民受益。

  例如,岢岚县将节余的230亩增减挂钩指标跨市流转到太原市后,可获得指标流转收益2530万元。既拓展了太原市的建设发展用地空间,又为苛岚县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真正做到了“多赢”。

  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都将向贫困地区倾斜

  《通知》明确,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也将向贫困地区倾斜。“十三五”期间,省、市两级财政和国土部门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时,将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增加地力和产出,增加农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也将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变贫困地区村容村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仅今年上半年,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就已分两次向全省58个贫困县分解下达了中央切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560万元,用于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扶贫企业出资开发的新增耕地指标 可有偿交易

  《通知》提出,我省还将鼓励贫困地区村集体组织或农民,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开发零星小块地。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的新增耕地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当地村集体安排耕种或由投资主体承包经营,并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可在全省范围内易地交易,交易所得由政府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主体。

  扶贫企业自行出资开发的新增耕地,在满足自身新增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后,节余部分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交易。

  民间资本开发造地 既要鼓励也要规范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地开发造地,建立健全我省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省国土资源厅正在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开发造地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易地交易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

  “文件进一步规定,民间资本开发造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同时规定,民间资本造地规模不超过300亩,新造耕地质量等级不低于12等。”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民间资本造地必须先向县级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成为投资主体后,方可编制设计预算,签订合同,组织施工。

  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由县级国土部门录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新开发耕地生成的占补平衡指标,由县级政府回购,并纳入全省统一的交易平台进行有偿交易。交易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民间资本投资人不能直接交易。交易收益由县级政府、原土地权利人、开发造地投资主体共享。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一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可获得三种收益:一是通过耕种新开发的耕地,获得生产性收益;二是在工程实施中,获得工资性收入;三是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获得投资性收益。

  两个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土地开发中的补充作用,调动民间资本开发造地的积极性,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促进各类重点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占补平衡,有利于构建统一、公开、规范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机制。

  目前,我省已在部分贫困县开展了零星小块地开发的探索尝试,并取得很好效果。岢岚县利用民间投资完成两宗零星小块地开发96.59亩,通过指标交易,收益467.565万元,并为省级重点工程潞安集团180项目提供占补平衡指标59.59亩,为晋城开发区城市批次建设项目提供占补平衡指标37亩。

  工业用地“租让结合 先租后让” 先在贫困县实行

  《通知》明确,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工业和旅游业。今后,我省将在贫困县(区)率先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对贫困县拟上工业项目用地可根据项目性质实行弹性出让年期制,或实行先租后让,降低产业扶贫企业的投入成本,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另外,支持贫困地区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优先安排贫困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贫困县采煤沉陷区治理受灾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提供充分的用地保障。涉及贫困地区的治理项目,将优先考虑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复垦新增的耕地交由当地农民耕种。

  签约仪式后,山西省国土厅厅长许大纯接收了媒体采访,他表示,这项政策是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支持扶贫攻坚的通知要求,在这个通知里共有八项土地政策,其中有五项在脱贫攻坚方面给予特别的支持,而且每一项政策含金量都很高。第一个民间造地指标交易,农民都是自发的开垦,这个指标今天一共交易了97亩,农民可以获利468万元。第二种是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这次交易了230亩,产生指标收益2530万,这些收益下一步都要用于脱贫攻坚。

  许厅长介绍说,土地扶贫落户山西在我省有这么几层重要意义:第一、标志着我们省在脱贫攻坚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我们要怎么盘活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资产,来助力脱贫攻坚,这是国土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项任务通过国土部门的工作把政策变为了现实。第二、通过这些指标的交易实现了多赢。一方面当地的脱贫攻坚工作有了资金支持,农民直接受益;在建设用地单位方面,通过指标交易拓展了用地空间,对耕地实现债务平衡具有重要作用。第三、这项政策对农民具有重大意义。农民在这个指标交易过程中,他们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都不会改变,而同时地还由农民自己种,增加了农民自身的收益。

  下一步,山西省国土厅将继续按照政府工作的要求,发挥国土系统的政策优势,充分利用好农民拥有的土地资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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