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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决战脱贫攻坚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018年03月30日 14:0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月30日讯 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决战脱贫攻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四项举措。意见提出,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左右的目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高扶贫脱贫质量。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开展贫困人口产业就业情况全面普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光伏、旅游、电商等扶贫产业,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每年向贫困地区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生态就业。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统筹规划建设安置小区、产业园区,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社保兜底、医疗保障救助等扶持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落实脱贫人口后续扶持政策,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帮扶。瞄准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五包一”“三包一”帮扶力度,集中解决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特色产业不强等瓶颈问题。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发挥县级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考评。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统筹城镇建设与园区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增收。加强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效果挂钩,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采取以机代人、规模经营、投入品减量、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推广订单农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土地、农宅、资金、资产等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扶持政策及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积极拓展农民转移性收入。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左右的目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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