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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年02月06日 07:4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2月6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陕西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

  1.宝鸡市太白县发改局局长徐立彬、纪委书记李书践失职失责问题。该局发生职工刘纪有伙同他人套取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资金、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5万元问题。其间,原副局长王军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收受贿赂10万元,发展股股长裴东林参与伪造虚假资料。刘纪有被开除公职,王军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裴东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立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监督不严,管理失责。李书践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疏于日常监督,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2017年8月,徐立彬、李书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康市紫阳县洞河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洞河镇对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未进行有效安排部署,未认真督促检查,解决具体问题缺乏有力措施,导致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识别不准,贫困户信息不精准,脱贫退出准确率不高,脱贫计划落实不到位,贫困户脱贫产业、居住条件改善未达到预期目标,未通过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对此,该镇党委书记田元彬、镇长徐恒鑫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副镇长覃小强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康市汉滨区农业机械局工会主任弋福江、项目办主任刘文帮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审核中失职失责问题。弋福江、刘文帮在审核储藏设备购置补贴中,把关不严,失职失责,致使34.6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被套取。2017年11月,弋福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文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回。

  4.延安市黄陵县畜牧局原副局长兰志强、畜牧股原股长王百雄、双龙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石党栓在养殖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兰志强、王百雄、石党栓在明知两户养殖场的养殖规模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违规验收并上报市畜牧局,致使国家产业扶持资金50万元被套取。2017年12月,兰志强受到留党察看1年、降级处分,王百雄受到记过处分,石党栓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礼泉县分校原校长徐景云套取国家专项培训资金问题。徐景云多次通过伪造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补助发放表、家政服务学员补贴发放表等方式,套取国家扶贫专项培训资金,共计116万元,用于单位招待费、交通费、购买烟酒等支出。2017年5月,徐景云被开除党籍。

  6.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道姚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保全、村委会原主任仵宏庆、原报账员常建民贪污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王保全、仵宏庆、常建民三人在协助办理危房改造申报及资金发放过程中,侵占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9月,王保全、仵宏庆、常建民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榆林市横山区双城办事处田家墕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仲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张仲贵先后贪污挪用该村“一事一议”项目补助款、饮水工程项目款、征地补偿款等,共计16.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12月,张仲贵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镇堰坎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建军骗取产业扶贫补助资金问题。何建军以伪造项目资料、虚构贫困户入股发展产业等方式,骗取国家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6万元,用于个人经营。2017年10月,何建军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商洛市山阳县色河铺镇赵家垣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陈鹏骗取移民搬迁工程保证金问题。陈鹏伪造该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土建工程承包合同和村委会委托书,骗取企业工程保证金及中标费,共计6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6月,陈鹏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渭南市华阴市孟塬镇沟李村扶贫协会原会长杨满良、原会计王建文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王建文伙同杨满良利用管理工作便利,先后两次挪用村扶贫互助资金,共计21.5万元,用于偿还王建文个人欠款。2017年11月,杨满良、王建文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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