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7月31日讯 7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让贫困地区学生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资源,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学会一项致富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稳步脱贫”是此次方案的总体目标。
方案中明确,到2018年,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也就是说,今后2年时间里,广东贫困儿童将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平,更多贫困家庭将有机会、有能力通过知识摆脱贫困。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这些措施从夯实教育脱贫根基、提升教育脱贫能力、拓宽教育脱贫通道、拓展教育脱贫空间、集聚教育脱贫力量五个方面多路并进,细化要求,筹谋长效。
具体有哪些亮点和“惊喜”? 中国经济网记者为您选摘部分“精华”:
破解农村贫困幼儿“无园上”
贫困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在有条件的大行政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行政村联合办园,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着力解决幼儿园教师不足、音体美外语教师短缺等问题。
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
建立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台账,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入住率。
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保障就近上学 完善校车服务
2017年底前完成贫困地区“全面改薄”(即: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
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办好贫困地区学校食堂,实现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
每年选派约400名优秀教师
每年将不低于5%的培养培训名额用于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
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每年从广东全省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选派400名左右优秀教师到该省“三区”学校支教,每年为“三区”培训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
贫困县教师工资水平向公务员看齐
实现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目标。
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突出差别化补助,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2017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900元/月,2018年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月。
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各类院校招生向贫困生适当倾斜
中职招生方面:
统筹协调国家示范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招生,确保他们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
支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珠三角地区或其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帮助这些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订单式、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类职业教育优先招收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
高校招生方面: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
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部分地方高校承担,地方专项计划由省所属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学生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倾斜。
贫困生从小学读到大学 可全程享受补助
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学年200元(20%的特困小学生500元、初中生750元)提高到3000元。
对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杂费,普通高中按每生每学年2500元补助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每生每学年3500元补助学校,同时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生活费,在原有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
对就读全日制专科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按照每生每学年5000元补助学校,在原有每生每学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7000元生活费补助。
做好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覆盖全部建档立卡等贫困大学生。
方案详情可点击查看:广东省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全文)
(责任编辑: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