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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扶贫办主任胡超文:实打实硬碰硬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2018年06月11日 11:15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黎海滨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对脱贫攻坚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方略,指明了新方向。”6月4日,省扶贫办主任胡超文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信心满满。

  胡超文说,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我省要通过三年(2018年至2020年)攻坚战,到2020年,按照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标准,确保全省203.8万贫困人口脱贫、1763个贫困村出列、34个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责任在肩,丝毫不能懈怠。

  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战略安排,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殷殷嘱托,下足“绣花”功夫,实打实、硬碰硬,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打好打赢湖北精准脱贫攻坚战。

  坚持以责任落实为前提。脱贫攻坚,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促进的是发展、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我们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责任、重大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压紧压实责任,打牢落实链条。

  坚持以脱贫质量为核心。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到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彰显了党中央对脱贫质量高度重视的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我们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既不急躁冒进“朝前赶”,也不左右观望“往后拖”。坚持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切实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坚持以精准施策为基础。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核心内容,是贫困治理的重大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时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我们要把准精准扶贫的要义,紧扣“准”“实”要求,聚焦“六个精准”,分类指导、分类治理,精准施策、聚焦发力,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一人一计,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金融扶贫等。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能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坚持以合力攻坚为抓手。脱贫攻坚需要全省动员、全社会参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2017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千企帮千村”、区域扶贫协作、社会扶贫多点发力,成效明显。“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线运行仅六个多月,我省注册人员总数超过700万人,排名全国第一。2018年,我们将深挖潜力,广泛集结部门合作、区域协作、社会帮扶资源,做到人人给力、共同出力、大家尽力,构建攻坚合力。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根本。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关乎脱贫攻坚成败。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作出重要批示。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强化扶贫领域作风整治,集中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违反“十不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认真落实会商机制、约谈机制、问题督查通报机制,从严从实,较真碰硬,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学思践悟

  江夏区副区长张红——

  善用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法治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种党政工作。

  我是高校法律研究工作者,2016年4月至今挂职担任武汉市江夏区副区长,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两年来,理论结合实践的工作,深刻体会到法治对于基层党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只有扎实推进基层法治,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基础性保障。

  针对普遍性的问题建章立制,实现规范化的常态管理,法治政府才有成效。2017年,江夏区制定了8件区级规范性文件,涉及大气、环保、小微企业、招商引资、零售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搭建重大问题治理的法治框架。特别是修订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促使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更高效。推行《武汉市江夏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制度》和《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推进各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全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考核制度,促进源头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共开庭审理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83.64%,居武汉市前列。创造信访工作新格局,实现业务全覆盖、信息全录入、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依法回应群众诉求。2017年,区网上群众工作部共办理群众投诉55053件,日均受理约150件,实现了群众投诉受理率、转办率、回访率、督办率、按时办结率100%。

  紧紧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案结事了。处理江夏区历史遗留问题,是我任职期间最重要也是最棘手的工作之一。这些问题多涉及土地权属纠纷,掺杂法律、政策多方面因素,有的问题长达20年久拖未决,情况异常复杂。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制约了江夏赶超发展。处置“老问题”,必须善用“新思维”,江夏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在法律、纪律和政策的框架内解决。律师团队梳理案情、锁定问题,召开由知名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会,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再将专家会意见上报区政府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作为决策参考。通过这种法治流程,啃掉了一批“辣骨头”案件,优化了发展环境,社会效果也非常好。

  坚持对招商引资项目法治全流程服务,确保项目进展不留法律后遗症,不引发新的社会问题。两年来,江夏区完善法治环境,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制定《江夏区投资合作协议(示范文本)》,提高政府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普适性;开展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制办全程介入提出审查意见;建立风险“防火墙”,按照“下放权限、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招商项目,由属地街道负责项目签约。(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卫中 整理)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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