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在推进教育扶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湖南省沅陵县为例,该县2016年对全县贫困户学生进行建档立卡,21.58万人次享受了各种资助,资金合计3155.6万元。其中为贫困寄宿生9329人发放生活补助金512.2万元,为贫困中职学校学生2921人发放国家助学金292.1万元,完成普高国家助学金发放13502人次,金额416.4万元,发放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家庭困难幼儿补助资金147万元。教育扶贫工作涵盖了从幼儿园到大学各个层次。
但笔者调研发现,教育扶贫政策相对集中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而在最基础、收费最高的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受益不大。据了解,学前教育阶段农村幼儿园年生均花费在4300元左右,其中保育保教费2800元,生活费1040元,校车接送费500元左右。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仅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子女实行生活费补助,人均1000元/年。仅沅陵县就有400余名在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子女享受不到政策扶持。贫困户普遍反映,学前教育费用高,虽然每年补助了1000元生活费,仍难以承受。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推迟或不上幼儿园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学前教育事关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让所有的儿童享受到适宜的学前教育。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就近入园。建议实施“一村一园”“一村多园”计划,按照较小村一所幼儿园,较大村多所幼儿园的标准,合理布局学前教育,推动幼儿就近入园。充分利用原有村小校舍,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会人士创办农村幼儿园,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
三是尽快完善学前教育帮扶政策。应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教育扶贫政策上的差异,贫困户子女无论在哪类幼儿园就读,都能享受到同等数额的国家政策扶持;比照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中的保育保教费实行减免,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摊,据实补贴到学前教育机构。
(作者系湖南省沅陵县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