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艳 通讯员 盛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按照东中部地区人均7000元,西部地区人均8000元,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人均10000元的标准,国家发改委下达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89亿元。其中,山东6955.2万元,扶持99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主要用于安置区住房建设。据了解,省发改委已按照国家要求将计划分解下达给县(区),其中,济南市历城区476万元、东平县3143万元、五莲县522.2万元、费县1031.1万元、沂南县192.5万元和鄄城县159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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