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进行分析评估,不适应的坚决调整;为每个贫困县选配一名扶贫专职副书记;11501个贫困村全部配备“第一书记”……围绕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四川对脱贫攻坚干部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去年4月,四川出台《调整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实施细则》,旨在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来源:《人民日报》)
中华上下5000年历史,朝代更迭,官员选拔制度一直都是执政者热衷探讨的话题。自夏、商、周时代的“世卿世禄制”,秦国的按军功授爵,两汉时期的有察举制和征辟制,再到隋炀帝以后至清末盛行的科举制。从历史的痕迹中不难看出,随着社会的进步,官员选拔制度也在不断变更、修正,更加符合当前社会特点与需求。好的官员选拔制度的确立有助于执政者管理国家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与团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繁荣与进步。
四川出台《调整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实施细则》,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细则来看,所谓能者是指在脱贫工作中干出实际成绩,使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明显得到提高的人。细则中还指出,对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贫困地区县乡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但仍要继续兼任现职,并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工作上。这样的好处就是防止脱贫工作成效的地区不会因为优秀干部被提拔后调离导致功亏一篑。
脱贫攻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少地区脱贫攻坚长时间难以取得成效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紧迫感与压力感,自身能力是否缺乏尚不自知。为此四川对脱贫攻坚先进县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10%的县严肃通报,并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只有给予了足够的压迫与竞争性,才能更好的激发在职干部的投入度与创造力。
优胜劣汰是达尔文进化论的一个基本论点,它很好的诠释了自然社会的竞争法则,当然也适合于人类社会内部的竞争。此次四川出台的《细则》正是对这项基本法则的应用,能够有效促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干部的流动性,给更多有才能有抱负的优秀人才更多晋升空间,本质上也为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未来以及新机遇,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胜利指日可待。
(供稿人:成都市武侯区直机关工委 徐晓锋 邓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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