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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扶贫资金开支禁区”具多重意义

2017年04月14日 08:01   来源:广西日报   余明辉

  一事一议

  余明辉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广西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可支出的9项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广西成为全国首个按要求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省份。

  广西的这一举措无疑是对脱贫攻坚制度具体执行的配套措施,具有多重现实意义。

  首先,体现积极严管态度。和其他专项资金一样,各级各地对扶贫资金都有相对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禁用范围。此次广西针对扶贫资金单独推出正面清单(可开支的范围)和负面清单(不可开支的范围,即“扶贫资金开支禁区”),是在对以前相关制度的再次明确重申,更是在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凸显了有关方面严管扶贫资金的积极坚决态度。

  其次,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众所周知,脱贫攻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必须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也正因此,扶贫资金开支清单明确更加直接的开支项目和禁用范围,无疑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

  再次,具有全国的示范意义。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都正在全面紧张进行中,相关配套政策也已出台了一批又一批,但针对扶贫资金明确划定可开支范围和不可开支范围的省份还很鲜见。此次广西出台这一规定,对各地加紧出台类似规定具有示范借鉴意义。

  第四,具有现实警示作用。作为一项专用资金,扶贫资金也和其他一些专项资金一样,虽然已有诸多的制度规范,但就现实的经验看,一些相关资金使用还存在着问题,甚至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针对扶贫资金使用出台专项的管理规定,尤其是划定“扶贫资金开支禁区”,其实就是在有力地警示觊觎者,别在这方面起歪心。

  总之,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出台正面、负面清单,是对国家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希望这一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我们最终顺利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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