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然玉
“贫困户里还真有不要钱、不要物的!”最近,山西省岢岚县文化局副局长马晓明就碰上了这么一件“奇事”。岢岚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里扶贫工作会一开完,马晓明就赶往水峪贯乡娘娘庙村,与他帮扶的3家贫困户对接。临行前,他带了600元钱和3袋白面。可入户“认亲”却出了点意外——前两户都高高兴兴地收下了,到了农民刘顺喜家却被拒绝了:“吃救济,饿断气。当贫困户不光彩,我不能要!”(1月8日《人民日报》)
扶贫工作在宏大叙事之外,总是有一些细节片段让人们莫名感动。“吃救济,饿断气”、“当贫困户不光彩”,诸如此类的豪言壮语,与生俱来充斥着一股穷且益坚的倔强气概。尽管在任何语境下,贫穷都不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可到底该以怎样的态度看待贫穷、应对贫穷,却很能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特质与价值立场。从某种意义上说,贫困户对于自身“被归类”的强烈抗拒,恰是一种有助于脱贫的精神支撑。
常言道,“贫穷并不可耻,可耻的是甘于贫穷”。而在实际生活中,所谓“甘于贫穷”的状态,着实并不少见。其一方面表现为,对命运的安排听之任之,拒绝付出足够的主观努力去寻求改变;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习以为常、心安理得地接受所有形式的“贫困救济”,甚至形成了某种根深蒂固的输养依赖。正是源于此,现实中长期存在着“扶贫养懒人”的现象,并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极恶劣的示范。
与之相较,“当贫困户不光彩”的自我认知,无疑要清醒得多。这其中所传达的,绝不仅仅只是“人穷志不短”的好强个性,更有一份关于自身阶层归属的明确期许。毋庸讳言,被认定为“贫困户”会激起很多人的道德耻感,而这往往会又会转化为行动脱贫的动力。只是遗憾的是,这种积极的连锁反应,只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发生。在另外一些情况中,贫困户们享受着“救济资格”所带来的利益,反而失去了谋求改变的勇气。
过往,我们的扶贫工作,更多只是看重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等功用层面,而长久忽略了心理建设、价值激励等环节。贫困者应当拥有怎样的自我身份认同?又该如何评价“接受贫困救济”这一行为的道德属性?凡此种种,并不是抽象的理论命题,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现实指向。之于此,虽然三言两语难以说清,但终究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不做“必要努力”而安享福利救济的行径,实质上构成了对公共资源的不当占有,而这终究是不道德的。
时下,扶贫的思路已经从大水漫灌向着精准滴灌的方向转变。这种“精准扶贫”的策略,势必也应该包括对贫困户的精细筛选和差别化对待。有限的公共救济资源,必须基于一种竞争机制高效分配。所以,按照理想化的逻辑,在实现兜底保障普遍覆盖的前提下,那些更有自觉、有志气、有想法的贫困户,理应得到更多的扶持——毕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扶贫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才能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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