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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泉乡:“5+3+2”助力 “第一书记”发挥作用

2016年11月16日 10:31   来源:青海日报   

  本报海东讯 (记者 咸文静 通讯员 平组) 为村里争取资金修建文化广场;和村民论证经营项目,协调贷款;请来专业技术人员,对村民进行技术培训……在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第一书记”们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办事热情高涨,而这,得益于洪水泉乡实施的“5+3+2”考核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的考核和管理,增强精准扶贫工作实效,洪水泉乡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出台《洪水泉乡“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试行)》,围绕扶贫(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实绩清单等方面内容,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考核评价。

  据了解,该办法结合“第一书记”工作职责、任期规划和承诺事项,将其在扶贫(驻村)期间的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纳入平时考核范围,细化为群众满意度、出勤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联系帮扶群众情况、创新亮点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等量化指标。根据量化评比打分、民意测评等结果,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除了从五个方面明确考核内容,解决好“考什么”的问题,在工作中,洪水泉乡还以定期汇报、定期督查、定期通报三个步骤规范考核方式,分阶段了解“第一书记”的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好“怎么考”的问题。

  在考核完成后,将“第一书记”综合考核结果,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作为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确定后备干部、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结果充分发挥效用。通过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和单位年终考核挂钩两个层面使用考核结果,解决好了“怎么用”的问题。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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