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请问反映你市梅塘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等人,伪造名单侵占农业税补贴和良田直补款等问题的信访件办理进度如何?”这是11月7日江西省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电话了解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督促吉安市纪委加快办理的一个镜头。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督办工作,江西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以纪律为尺子,对反映党员干部对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排查,及时进行交办、督办。
该省要求涉及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等“五类问题”要重点交办。并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督办件后,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优先组织力量办理。
为确保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有效解决,交办部门要采取电话督促、实地指导、听取汇报、调阅卷宗、通报情况等方式进行督办,及时了解承办单位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逾期未办结的,承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对办理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同时,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巡视巡察、扶贫、信访、检察、财政、审计等单位联系,建立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扶贫开发工作进展、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领域涉纪问题信访反映等情况。
“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大事小、涉及资金钱多钱少,只要线索真实可信、具体可查,必须严肃查处,切实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起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要认真追缴、退还到位。”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10月以来,江西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交办督办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举报199件。(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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