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开展专项举报。
据介绍,此次专项举报的内容包括,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所要回扣、收受好处费;扶贫工作中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问题;扶贫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集中受理专项举报期间,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对外公开信访举报,采取电话举报、网上举报、设立举报箱、接待来访等受理形式受理群众举报。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拥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涉农部门,民生资金密集、管理使用集中的部门,以及其他与扶贫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抓住扶贫领域侵害群众方面的重点问题,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完)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