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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工作综述

2016年10月21日 10:14   来源:西藏日报   

  “阿佳,生意怎么样?还需要什么不?”一大早,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驻林芝市百巴镇连别村工作队队长李友金就来到了村民德吉家的小商店。

  德吉以前是村里的贫困户,她天生视力不好,几乎全盲,她的丈夫也在两年前去世,留下了她和2个孩子 ,生活十分拮据。为了让她早日脱贫,驻村工作队想了不少办法:耗资5万元为她修建了宽敞明亮的新商店,还为她添置了货架和桌椅。

  “工作队帮我开了这个商店,给家里买了牦牛,每年我还能从村里分到7000多元的分红,现在的日子太幸福了。”德吉开心地说。

  像德吉一样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百姓也正通过我区开展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逐步实现脱贫。据了解,到2020年,我区将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24万人。

  为贫困群众撑起一把“健康伞”

  “我们的很多贫困户都是因病返贫,所以做好卫生保障十分必要。”据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对于生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人群,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下一步,西藏将尽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好全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加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居)卫生室建设,特别是贫困边远乡(镇)、村(居)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贫困乡(镇)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居)卫生室配备合格医务人员,配齐医疗设备和药品,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问题,做到小病不出村、不出乡(镇),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卫生计生重点项目继续向重点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县(区)倾斜,卫生部门要牵头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大病统筹、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制定完善贫困群众住院就医免交押金等一揽子政策,建立贫困群众先住院后结算的诊疗模式,确保贫困群众出院后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民政救济、大病统筹、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报销。

  为贫困群众点亮一盏“文明灯”

  “社会保障同样要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希望他们通过教育稳定脱贫。”西藏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说,脱贫要着眼下一代,防止贫困的代际传递。教育扶贫是农村贫困人口彻底稳定脱贫的重要推手。为此,我区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和教育脱贫攻坚计划,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贯彻落实15年(学前教育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教育免费“三包”政策;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措施,对于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其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基本生活费、交通费由政府给予补贴支持。对于因家庭困难辍学的,或者因子女赴内地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而缺乏劳动力的贫困家庭,继续实施救助政策,实现贫困家庭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农牧、科技、人社、教育等部门要加强贫困群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将未升入高中、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纳入免费职业教育范围,加强贫困群众转移就业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提高就业技能,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为贫困群众筑牢一张“兜底网”

  “脱贫路上不能落下一个群众,有生产条件的群众我们将因地制宜、因人施策,鼓励他们自力更生摆脱贫困;但对于那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靠自身的条件没有脱贫可能性的贫困人口,要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要坚持应保尽保,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分类重点保障和动态管理。”该负责人表示,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努力做好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低保、五保人员供养标准,实现有意愿的五保户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孤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五保户贫困家庭全部实行社会兜底脱贫。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推进贫困群众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政府补贴,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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