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10月11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卢努) 《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出台 ,今年 11月 1日起施行。
为响应党中央和贵州省委决战贫困、同步小康的号召 ,推动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并将其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立法工作来开展。在征求意见和修改过程中 ,因为增加和修改内容超过原条例的 2/3,按照立法法和立法条例的规定 ,此类属于重新制定的新法规 ,于是贵州省人大有关专委会重新组织起草了《贵州省大扶贫条例 (草案 )》。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审和二十四次会议二审 ,广泛吸收各方意见修改后 ,该《条例》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上获表决通过。
据介绍 ,该《条例》颁布实施后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将每年开展一次全省范围的执法检查 ,各市州和贫困县人大组织也会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 ,对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在《条例》实施两年后 ,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其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对《条例》中不适应扶贫工作的内容进行及时修订。到贵州 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后 ,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条例》发挥的作用进行深入总结 ,为该省以后的立法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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