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别报道之一
保护民生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贵州立查相关职务犯罪599件743人,挽回经济损失1.53亿元
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今年2月共同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在集中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采取开展专项预防、实行检察官联系扶贫项目等方式,以检察监督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本报从今天起推出特别报道,集中推介一组特色经验做法,敬请读者关注。
“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显著成效体现在民生资金得到安全保障,民生政策得到落地。”日前,贵州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受贵州省检察院邀请,视察调研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时,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初,贵州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通过惩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保障民生资金安全和民生政策落地,守住民生民利底线,助力贵州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司法办案为核心,“惩贪铸廉”整治民生“蛀虫”
贵州省思南县大河坝镇省道304线过境公路改造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原副主任张胜武,负责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款拨付等工作。2015年8月,施工单位在该县大河坝镇柏岩村火石堡组施工时,将一块面积为200余平方米的林地损毁,因无人向指挥部主张权属和赔偿,张胜武就以村民旷永薪的名义冒领,套取该宗林地补偿款12万余元。
在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中,思南县检察院主动出击,深挖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线索,依法对张胜武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经查,张胜武采用虚列征地数据冒领的方式,先后4次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19万余元,为帮助他人套取征地补偿款提供便利并收受贿赂共计3万元。近日,法院以张胜武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对群众的举报、控告做到“件件核实、件件落地”,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599件74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3亿余元。
据了解,紧盯惠民扶贫政策落实,贵州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惠民扶贫资金的贪污贿赂犯罪488件608人;紧盯惠民扶贫项目审批,立案查处审批、监管惠民扶贫项目和资金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111件135人;紧盯惠民扶贫资金使用,立案查办乡镇站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64人。
以法律监督为重点,“三级联动”延伸监督触角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丰现在除了履行岗位职责外,每月至少两次“坐镇”他包联的分水乡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时常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民情民意,从检察监督角度,面对面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像田丰这样的派出驻室检察干警在贵州有406名。贵州省三级检察院在重点贫困乡镇设立了200个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积极探索延伸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的“神经末梢”。
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融合,广泛搭建检察联络室,聘请乡镇、村组检察联络员630名,发展“一村一名”民生预防志愿者,形成派驻检察院、乡镇检察联络室、村组检察联络员“三级联动”法律监督网络全覆盖。
以民生公开为抓手,“底数清单”确保精准监督
民生领域涉及面广、环节长、人员多,给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带来一定难度。
在专项工作中,贵州省检察机关紧盯民生资金监管和使用,聚焦民生公开,会同扶贫、移民、民政、财政、审计等民生资金管理监督部门,全面梳理了2016年全省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1+7”民生工程建设的底数清单,建立扶贫资金监督台账。
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县级民生资金监管部门向各乡镇、乡镇向各村社、各村社向农户“三公开”,对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惠及范围、分配程序、发放结果等民生信息实现三级逐级全面公开,并监督其向对应的派驻检察院、乡镇检察联络室、村组检察联络员“三报备”,推动公开民生资金信息2734项。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数据铁笼”打造立体监督
今年3月,贵州省凤冈县检察院民生资金专项保护办公室干警在民生资金信息监管共享平台上巡查时发现,县财政下拨到某乡镇财政所一笔47万余元的涉农补贴,又回转到了县财政专用资金账户上。该院迅速对这一异常流向展开调查,发现这项涉农资金补贴管理中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立即会同县纪委、县公安局启动了全面清查工作,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挽回了该笔涉农补贴款。
据了解,在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中,贵州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以及民生领域相关行政管理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联系机制,依托“云上贵州”“扶贫云”,努力搭建全省惠民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筑牢“数据铁笼”。
截至目前,贵州省共有49个检察院通过与同级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联网或网络查询授权,动态实时监控民生项目工程进度、资金去向,初步实现“可知、可监、可控、可防、可查”五位一体的同步监督。
(责任编辑 :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