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邹平县农机合作社的小麦秸秆打捆机和收割机联合为青阳镇玉玺农场进行作业服务。□CFP 供图
□ 本报记者 王川
“中国改革看农村,农村改革看山东。”山东是农业大省,2015年农业总产值9549.63亿元,居全国第一位;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930元,城乡收入比由2012年的2.73缩小到2.44。辉煌成绩的背后,是改革者的探索与担当。
土地确权:
“定心丸”唤醒沉睡资本
在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北部绵延起伏的山岭上,悄然发生着一场无声的巨变。
两年前,这里一穷二白。种玉米花生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村集体穷得叮当响。“俺村欠债30多万元哩,”同富社区韩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恩来感慨。2013年,包括同富社区在内的十个村被定为省级贫困村。
两年后,韩家沟村成为市民旅游目的地,户均增收2000元,贫困户就近打工户均增收6000元。
命运的转变,源于一颗“定心丸”。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任何关于土地的改变,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土地一旦流转出去,过几年我家的地还姓李吗?”高青县青城镇香姚村种粮大户李丙俞疑虑。
“俺村从2013年6月开始土地确权,是农户的确权到户,是集体的归集体,1000多亩地全部各归其主,村民心里彻底踏实了。”张恩来说,土地有“身份证”,村民流转土地放宽了心。2013年,我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比全国提前两年。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土地确权后,承包关系将长期不变,农民对“公平”的诉求极为强烈。长期以来,承包地边界不清、权属关系不明是导致纠纷、影响农村稳定的“重灾区”,特别是二轮延包合同签订至今已历经多年,有些土地经历多次调整,却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相应变更,造成承包地底数不清,给确权登记造成较大的困难。
如何在农民诉求和国家政策间找到平衡点,考验着我省各级干部的智慧。
“2014年,山东被中央列为全国三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整建制试点省之一,但事实上,早在2013年,我们已经开始着手探索这项改革了。”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肖培强说。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就是进一步查清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山东创新性地采用“图解+实测”组合法,利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为工作底图,对无法明确地块信息的部分村庄,全部进行实测。
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山东还探索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
“刚开始进行确权颁证工作时,最大的困难就是‘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肥城市老城街道经管站站长李其祥告诉记者。后来对街道所辖村庄“三资”进行清理摸底后,“心里着实吓了一大跳,原来我们农村里闲置资产资源可真不少”。清理出来的“三资”经过有效利用赚了钱,老百姓看到了甜头,也跃跃欲试。不到三年时间,这间不到20平米的经管站交易大厅,受理了51件土地流转项目,涉及土地面积7530亩。
“现在想想,土地确权虽然是一项基础工作,但基础打不好,其它一切都无从谈起。”李其祥说。
规模化经营:
“谁来种地”难题率先破局
高青县花沟镇岳家村村民岳玉雷是个种了几十年地的“老把式”,但如今在淄博市张店区开出租车的他,已近三年没摸过农具了,“一天就能挣种地一季的钱,家里的7亩地全都流转出去了。”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的现象,引起了人们对“谁来种地”的担忧。
以土地流转为代表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成为山东破解难题的“金钥匙”。与其他省份不同,我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打出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服务等各种规模化范式“组合拳”,为全国创造出一大批可复制的“山东经验”。
“以前办村企,资金、人才、市场跟不上,实话实说没成功。”肥城茂源高效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赵传森坦言。求新思变,合作社3年前流转了600多亩土地,种植法桐等苗木。农民除了拿到每亩750元的土地流转费用外,还能以土地入股,去年亩均分红300元到400元,苗木价值由200万元翻到了2000万元。
被誉为“田保姆”的土地托管服务另辟蹊径,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在全国率先探索创新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的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
在滕州市大坞镇为农服务中心,大坞村种粮大户田崇水告诉记者,他刚出手的小麦和去年的玉米每斤比市价多卖了0.1元。“以前好麦卖不了好价,土地托管以后每亩小麦可以节约70多元,烘干后直接卖给上海的淀粉和饲料厂,有多少,收多少。”服务中心主任周广建说。
而在高密市张家庄为农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中心的测土配方施肥二维码档案。拿出手机一扫,柏城村农户李霞的土壤检测结果和养分水平一目了然,智能配肥机则可以根据检测结果配出有针对性的肥料。
“村里2700亩土地,全部托管给了为农服务中心,一年能给村集体提成4万到5万元。”滕州市休城村主任孔凡严说。
农民进城:
心底踏实了步履才轻盈
26岁的莒县阎庄村村民许传达,最近三天两头往莒县县城的某楼盘工地跑。未来,他的家将安在这里。与很多在此买房者不同的是,许传达已领取6万元的住房货币补贴单,这让他成为我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货币补贴政策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今年5月,我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此后,不少地方跟进出台了落地政策。
“首付了199774元,月供2250元。”许传达对数字很是敏感,“孩子目前4个月,进城买房后,他就可以随房屋划片入学,上莒县第五实验小学和莒县六中了。”
“事实上,新生代农民更加务实和理性,他们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也非常具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任赵树凯表示,“能否获得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能否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障,子女能否在父母的工作所在地接受教育等等,就是他们实实在在的权利主张。”
我省明确提出,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受教育权利,依法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2014年,我省发布《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成为中国首个给出城镇化详细规划的省份,从顶层设计上为我省的城镇化制定了可操作性的路线图。
齐河县安头乡种子张村村民马加贵在济南打工多年,虽积累了一定积蓄,不过他仍没有在城里落户的打算。究竟是保留最后一片土地作为生活的保障,还是背井离乡将希望寄托在城市?马加贵忧虑重重:“从农村一走,俺就啥也没有啦。”
他的担心没有持续太久。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首次建立了进城落户农民的“集体成员资格证”制度和“转移备案证书”制度,明确进城落户农民凭此证件继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