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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须“用在刀刃上”

2018年06月05日 15:02   来源:安徽日报   

  夏海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各环节监督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今年1月以来,我省财政部门会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科学化、精准化上下功夫,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实效。

  扶贫项目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支持脱贫攻坚项目 (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保障。随着脱贫攻坚领域财政投入持续加大,扶贫资金使用也呈现出新情况,比如,有的地方对扶贫资金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跟不上,存在“不会用、不敢用、怕用错”问题;乡村两级违规违纪发案率较高,极少数地方仍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损害了贫困地区群众切身利益,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阻碍了脱贫攻坚步伐。

  乱用扶贫资金不对,不敢用、不会用也不行。落实中央政策精神,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方面要严格实施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加强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努力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另一方面,要优化资金配置,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各级和相关部门对资金项目的监督责任,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公开扶贫政策、工作措施、资金项目安排和扶贫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尊重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与此同时,要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完善制度机制,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充分借助各方社会力量,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筑牢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堤坝,让打扶贫项目资金歪主意的人无机可乘。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项目资金的 “黑手”,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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