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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驻村工作队“妙招”增收:“山沟沟”挖出“金疙瘩”

2017年07月13日 09:2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广州7月12日电(记者李雄鹰)记者近日在广东韶关、惠州等地采访了解到,不少驻村工作队在帮助贫困户脱贫的同时,积极谋划出“妙招”,因地制宜增加村集体收入,硬是从“山沟沟”里挖出了“金疙瘩”。

  韶关南雄市澜河镇的葛坪村是省级重点贫困村,2015年村集体收入仅1.3万元。“没有收入,有时候维持村委的运转都很难,村干部常常自己贴钱去外面办事。”葛坪村村主任朱龙说。

  2017年,葛坪村迎来大变化:村集体仅4月和5月两个月就入账4万多元。一年时间,中间发生了什么?

  2016年4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派的驻村工作队进村后发现,原本属于村集体的水电站,因经营权不在自己手中,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挣自己的钱。

  原来,葛坪村1987年向当地信用社贷款修了电站,后因各种原因,电站的经营权在2000年被村委抵押给信用社,而信用社又将经营权转包给个人,期间村里每年只得到1.3万元的承包费。

  电站的承包期到2024年。村委委员叶淑红说:“因为要补偿承包人巨额资金,村里拿不出这笔钱,对于收回电站,大家想都不敢想。”

  “如果能将电站收回,村集体收入将有长效保障。”驻村第一书记谢云峰了解情况后,决定啃下这块“硬骨头”,打起了收回电站的算盘。

  谢云峰到葛坪村的当天,当年电站的承包者恰巧将电站转包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刚取得电站的经营权,肯定不会轻易放弃。”谢云峰试着想让承包人增加承包费,但没谈妥。

  既要收回电站,又要保证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谢云峰说:“突然在营业执照上发现,承包人将电站法人代表改为自己的儿子,已涉嫌非法侵占村集体财产,使我们占理。”

  持续谈判开始后,承包人不断加价,甚至拒绝沟通,还撂下狠话。

  “既讲法律,也讲情理”。最终谢云峰同信用社、承包人三方达成协议,驻村工作队投入40万元收回承包经营权。随后又投入55万元,用于升级改造机组、圳道维修以及厂区修缮,使发电量提升了近20%。

  电站位于山谷的小溪旁,嗡嗡的水轮声非常大。“不下雨时一台机组发电,如果下大雨水量足够,另一台机组也会开。”谢云峰说:“按正常发电,除去运营和人力成本,税后每年可纯赚20万元左右。”

  山区有条件的村可以靠水电站增加集体收入,没有电站的贫困村又靠什么呢?

  上东村地处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最北端,也是省级贫困村。主要靠生态林补偿,2015年村集体收入约2.7万元,而到2016年底,上东村的村集体收入却已接近6万元。

  上东村第一书记刘艳军告诉记者,他们村集体收入短时间内增加,有点“讨巧”。

  刘艳军是惠州市委办的驻村干部,到上东村后发现,该村距离龙门县城很近,靠近省道S244,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一般公路上有很多广告,在村里做广告位出租的生意应该可以。”

  记者看到,上东村委三层的办公楼就在省道边,三楼的侧面墙壁上有一块大概20多平方米的联通广告喷绘。刘艳军指着这块广告说:“正是这块出租的广告位,每年能给村里带来3万元的收益。”

  村官杨成业说:“刘书记想出广告位出租这个妙招,既新颖,又能带来收益,而且还能推广。”

  出租广告位见效快成本又低,刘艳军尝到了甜头。他告诉记者,目前已与中国福利彩票谈妥,对方也将在上东村租一块广告位,租金同样是每年3万元。同时,考虑到即将动工的韶惠高速也经过上东村,他们还计划在高速公路入口旁建一块大型广告牌进行出租,预计会带来每年6万元以上的收入。

  办法总比困难多。没有集体收入,村里的发展肯定会受影响,面对困难,各种增加集体收入的方式不断涌现:投资入股、合作社分红、小水电、光伏发电以及出租广告位等等。随着村集体收入的增加,脱贫事业将会走得更快。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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