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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最严问责”护航脱贫攻坚

2017年04月24日 14:18   来源:红网   刘杰华 吴金华 龚标

  红网靖州县分站4月24日讯(分站记者 刘杰华 通讯员 吴金华 龚标)“太阳坪乡原星寨村党支部书记陈光发参与私分脱贫资金,个人获利275元,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4月21日,湖南省靖州县纪委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当事人被严厉追责。

  为切实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有效落实,靖州县委近日印发了《靖州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扎实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办法》规定:被市、县通报3次以上(含3次)的,相关责任单位年终扶贫工作列为不合格单位,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并专抓扶贫工作直至其整改到位。问责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县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含村两委班子成员)。县委县政府将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迎接上级检查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针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除给予相应问责处理外,还将与其误工补助挂钩,视情况给予扣除全年5%、10%和20%的误工补助。

  “最严问责”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截至目前,靖州县已立案扶贫领域问题8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免于处分1人,廉政约谈6人。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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