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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财政扶贫亮点纷呈

2017年03月05日 12:16   来源:中国财经报   

  “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积极构建财政扶贫开发投入体系,完善财政扶贫开发政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为“十三五”全面脱贫攻坚战取得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亮点一:构建和完善财政扶贫开发投入体系,财政扶贫投入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中央财政在不断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的同时,积极理顺各渠道资金的关系,逐步构建和完善了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一是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近年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一般预算支出中,上级补助及税收返还占比达80%,增强了贫困地区财力保障水平。二是引导涉及民生的相关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强化对扶贫开发的投入保障。采取的措施包括:惠民政策优先覆盖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高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补助标准;研究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殊困难等。三是持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11-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幅达到14.5%。

  亮点二: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促进提升财政扶贫开发精准化水平

  财政部会同扶贫办研究起草《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除个别不适合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外,绝大部分项目审批权限都要下放到县,且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项目审批权限,或变相限制县级政府自主确定资金扶持项目的权力。同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让扶贫对象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

  亮点三:积极推进财政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推动出台多项重大扶贫开发政策

  中央财政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出台多项重大扶贫开发政策。一是推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整合优化,不断完善资金绩效考评奖励机制。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规模增加到30亿元,是2011年的10倍。二是研究提出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方案和思路,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十二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5575万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增长到2015年的6828元,翻了一番多;贫困地区交通、供电、饮水、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宗禾)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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