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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融和资本发挥脱贫作用 委员为云南“摘贫帽”支招

2017年01月17日 10:16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彭锡 罗浩)云南省88个贫困县中,目前仍有470万贫困群众还未脱贫,要实现88个贫困县4年内分批全部脱贫摘帽、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对此,云南省政协委员从金融脱贫、资本脱贫、资金整合、提高低保线、改进“冒进脱贫”、加大资产性收益扶贫、加强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出“绝招”、献“大策”,为贫困户早日奔小康贡献智慧。

  周长春:金融支持精准扶贫

  委员周长春认为,云南贫困地区金融发育程度普遍较低,金融资源有限。应利用有限的金融资源,高效有力地支持精准扶贫。

  对此,周长春建议,应完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将惠农支付服务点升级打造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通过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下放网点布局审批权限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进入贫困地区;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逐渐形成政策性银行支持项目扶贫,国有商业银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等服务,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在惠农支付服务点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提供存取款、零钞兑换、办理银行卡开卡、贷款发放等专项业务,并收集农户申请贷款的资料,配合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服务,使其成为金融知识宣传、咨询,资料发放等综合性服务站。

  同时,创新信贷产品,发展农村信用贷款和“三权三证”抵押贷款,激活农村最广大的还在沉睡的资源。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发挥资本市场扶贫作用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认为,资本市场具有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优势,有责任有义务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应制定我省推进资本市场对扶贫攻坚助推作用的实施方案。

  针对我省现有注册在贫困县的企业,启动筛选甄别工作,对符合上市政策要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其上市融资;要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政策机遇,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全方位开发战略,着力打造开放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育更多优质企业;尽快设立专项资金,鼓励贫困县企业积极上市融资,助推扶贫攻坚。

  支持我省证券企业(如红塔证券)设立专项资金,吸引省外拟上市企业到我省贫困县注册;尽快在北京、上海、深圳(或广州)等资本市场发达地区召开“云南省资本市场助推扶贫攻坚招商引资推介会”,吸引省外拟上市企业进驻(注册)我省贫困县。

  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对口帮扶,并购重组方式,参与贫困地区经济建设,増强我省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贫困县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力度,注重培育本土优质企业,同时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

  董锦虹: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效应

  委员董锦虹认为,云南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截至2015年底全省仍有贫困人口471万人,居全国第二位。

  目前,云南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扶贫资金效益;部分金融扶贫政策未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不严格,部分存在挪用套取现象。

  董锦虹建议,要整合扶贫资金,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效应。当前,扶贫资金主要涉及财政、扶贫、发改、民宗等部门,来源渠道分散,资金类别比较多。对各部门各类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实施有效整合,加强领导,建立资金整合会商协调机制,完善扶贫资金整合管理制度。

  要建立监管约束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和检查制度要围绕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报账和管理等环节,建立全程跟踪监管制度围绕督查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内部事前事中事后相互之间制约的操作制度,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张晓改:提高低保线标准

  委员张晓改认为,云南边境贫困地区,社会发育程度低,财政底子薄,在实施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全覆盖过程中,因今年全国现价农村贫困标准为人均纯收入3050元,而现在的低保线标准仅为一类237元/人/月,二类165元/人/月,三类133元/人/月。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后,仍不能满足脱贫退出的标准要求,无法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目标。

  对此,张晓改建议提高边境贫困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即将低保线标准提高至扶贫线标准3050元。

  民盟云南省委:防止“冒进脱贫”现象

  民盟云南省委认为,云南扶贫实际工作仍存在精准识别机制亟待完善、扶贫投入供需缺口大、资源配置未能有机结合在一起、建档立卡贫困村之间的扶贫资源差别很大、“冒进脱贫”现象需要防微杜渐等问题,需要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民盟云南省委建议,要修正识别指标和方法,完善精准识别机制。降低因指标单一性、不准确性和农户对收入指标的敏感性导致的精准识别误差针对部分民族特困地区存在的平均主义、“轮流当”问题。

  应该搭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动态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建档立卡数据与行业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衔接把建档立卡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帮扶意愿有效对接,提高公信度;实现脱贫及时退出、返贫及时纳入的规范化统计;加强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好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绩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民进云南省委:加大资产性收益扶贫力度

  民进云南省委认为,资产性收益扶贫是以农业产业为平台,将贫困农户的自有资源以及各类扶贫资金资源化,由经济实体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并将收益落实到每个贫困农户,为其带来可持续、稳定的资产性收入。

  为在产业扶贫中加大资产性收益扶贫力度,民进云南省委建议,要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鼓励贫困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住房财产权、农机具等要素入股农村集体经济,并通过出租、转包、代耕代种等形式,流转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资产收益。

  其次,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为农民持股龙头企业打造更多平台,帮助其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还要加强资金管理,稳妥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工作,坚持依法管理农民持股获得的财产性收入。

  民进云南省委:加强脱贫攻坚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民进云南省委认为,农业科技人才是科技扶贫和产业扶贫的中坚力量、骨干力量。目前,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不规范,影响职能发挥;机制不活,内生动力不足;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等困难和难题。

  为此,民进云南省委建议,要完善机制,改善待遇,调动农业科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具体包括清查科技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让农业科技人员“归队”,保障队伍稳定;科学推进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统一标准,适当提高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基层涉农部门在选人时,要强化专业素质考核,提高工作实效;涉农院校要开设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专业、产业扶贫急需专业,增加地方招生标准;在职农技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教育应有财政补贴;农村乡土人才和非农专业“村官”应参加培训,掌握本地实情。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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