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乡村之声报道,2016年12月19日—20日,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脱贫攻坚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2017年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围绕脱贫工作的目标,研究部署2017年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瞄准贫困问题最突出的区域、群体和环节,加大攻坚力度,提高脱贫质量。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大产业、就业扶贫力度,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做好社保兜底,防止因灾因病返贫。要力戒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在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教育卫生扶贫、贫困村集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扶贫责任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两项制度衔接、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保障安全住房、帮助特困地区特困群体脱贫等方面进行新探索,确保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指出,在2017年扶贫的重点工作中,将加大脱贫攻坚投入。一是发挥政府投入主体作用。《决定》要求,保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明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加,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相应增加。整合用好资金,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二是发挥金融扶贫重要作用。提高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建立完善扶贫再贷款使用的挂钩扶贫机制。拓宽金融债支持扶持范围。开发集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其他涉贫保险等“一揽子”保险产品。运用资本市场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加强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三是发挥土地政策助推作用。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求,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加大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