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也玫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贫困生评议认定中不得要求申请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
今年开学以来,云南部分高校在评定贫困生时,要求申请学生在同学面前公开陈述家庭成员、收入等情况。这一做法虽说起到了保证评定过程公开的作用,但却不可避免地伤害了贫困生的隐私和人格尊严。尤其是对二十来岁的大学生而言,他们正处于自尊心强、心理敏感的时期,心理更容易受到伤害。贫困生需要物质上的帮助,但也要尊重他们的隐私,否则很容易带来“二次伤害”。
当然,贫困生评定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同学们的知情权和贫困生的隐私权之间如何平衡,确实是个现实难题。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高校多与当地扶贫办、村组联系,对评定结果在同学中公开,接受监督,确定贫困生也并不太难,而不一定必须开这种损伤贫困生尊严隐私的“比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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