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的鱼塘放足了鱼苗,完善了设施,再足足买些饲料,年底脱贫,我看中!”近日,河南省潢川县来龙乡贫困户杨立东双手接过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递过的8000元现金,高兴地说。
杨立东今年53岁,是一个多年的贫困户,一家四口人,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责任田,也没有什么特长,唯一的资源是自家门前的20亩水面,这也成了他脱贫的唯一指望。由于缺乏资金,他原先养鱼只能靠天收,人均收入一直处于贫困线以下。那么多扶贫资金为何没有贫困户老杨的呢?原来依据相关规定,到户增收项目应当由企业向贫困户发放养殖种植的种苗和相关的物资,但潢川县没有养鱼的企业实施到户增收项目,因此,虽然老杨急需得到支持,但是没有企业把鱼苗和鱼饲料等物资发放给老杨。
这样,一方面不少像老杨这样急需扶贫资金的贫困户发展生产得不到相应扶贫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扶贫项目资金运用受阻,形成大量扶贫资金结存滞留。这就对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效果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存在很大的资金安全隐患,造成职务犯罪风险。
今年,信阳市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过程中,针对扶贫领域结存资金比较严重的情况,组织力量对全市近年来的扶贫领域结存资金情况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查找出造成资金结存的各种原因,提出了精准扶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五项措施,并向信阳市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以确保扶贫领域结存资金在被安全锁进专项账户“保险箱”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利用效率。
该市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接到检察建议后,结合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及时完善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扶贫资金的使用更接地气、更加精准。这也给杨立东一家脱贫带来了希望。后经乡村推荐,企业实地考察,最后采取由企业直接向杨立东发放现金的形式代替发放物资,用于帮助老杨发展渔业。
“检察院的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让我们完善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得资金使用更灵活、更精准、更有效益,扶贫资金结存也大为减少。”潢川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孟建成说。
经过一年来的积极整改,信阳市扶贫资金结存率最高的到户增收项目、搬迁扶贫项目和雨露计划项目等三个项目的资金结存率分别下降了23%、19%和26%。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