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9日讯实施精准扶贫,打赢扶贫攻坚战是今年烟台扶贫的重要方向和目标。近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贯彻落实<山东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以及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切实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在2017年年底前有序退出。
《意见》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脱贫”、省定(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被摘官帽”现象,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在贫困退出后一定时期内,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意见》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具体标准为村内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有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且村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实现“五通十有”。
需要注意的是,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推出标准在省级基础上做出了相应调整,并在收入、产业、生产生活条件、社会保障以及就业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需要村内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包括村庄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3万元以上,村庄人均可支配收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要有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村庄形成1-2个支撑农民收入的主导产业,并对村内贫困农户的带动实现全覆盖。
要有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村级道路通畅率达100%,户户通电,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完善乡村文体活动设施和活动场所,文化大院全部覆盖,村村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村内或村周边有合格的村卫生室(计生服务室)。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社会保障健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县“两线合一”;就业充分,实现未能升学的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达100%,对所有有劳动愿望、劳动能力的免费提供实用技术,经营管理或非农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附:退出程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1)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拟退出贫困户名单。
(2)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成审核小组入户进行实地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分别由参加审核人员和脱贫贫困户签字或按手印进行确认。
(3)确认后的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村“两委”名义将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形成报告,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门人员入户抽查审核,每村抽查户数不得低于本年度脱贫户数的5O%。
(5)经过乡(镇)党委、政府抽查审核后的名单在村内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
(6)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乡(镇)党委、政府汇总全乡(镇)脱贫人口明细表报县级扶贫办备案,并在县级扶贫办的指导下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号工作。
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程序
(1)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退出标准召开乡(镇)“两委”会议研究提出拟退出村名单。拟退出村在本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退出报告报乡(镇)党委、政府。
(2)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在村内公示(公示期7天),村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形成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报告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在县内网站公告退出(公告期5天),并以县级为单位将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情况报送市扶贫办备案。
(4)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力量,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
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推出程序参照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退出程序执行。
(责任编辑 :景远)